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0,035,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26,4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366,02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591,50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截止目前,公司认为已达到本次回购之目标,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并终止。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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