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20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家用冰箱、冷柜的研发与制造,依托资深管理团队,公司在研发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品质、制造成本、运营效率等方面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多年来,公司秉持“客户为先,团队为本”的价值观,用专业到极致的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最有竞争力的高性价比产品,致力于做全世界最好的冰箱。

  经过20年深耕细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奥马冰箱现设9大制造基地,13条高效生产线,综合年产能可达1500万台,规模质效并重,经营保持稳步增长,目前在国内行业产销规模排名第四,全球第五,冰箱出口销量连续13年排名第一。

  在技术方面,奥马冰箱恪守去繁至简的研发理念,从市场和用户角度出发,追求产品理性实用的技术价值,通过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公司产品可搭载六区功能分储、-25度深冷技术、AI语音控制、LT蓝晶净味、智控零度超保险、智控保湿技术、宽幅变温技术、智控双变频科技、第五代风冷无霜技术等科技,降低整机能耗、噪音,达到食物保鲜水润不风干,冰箱冷冻深冻不结霜,引领风冷冰箱进入智能双变频时代。

  在品质及设计方面,公司产品追求面向全球市场的高级品质,可满足严苛的欧洲能效标准,产品通过全球多个知名品牌设立的独立实验室测试,全面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际知名监测机构SGS、CSA、TUV、ITS和德凯授权的监测中心测试,产品获得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环保、能耗等认证。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奥马冰箱在努力修炼内功的同时,在产品外观及工艺设计上,联合意大利UP Design设计机构丰富产品设计的差异化和美观实用性,为用户创造高质量的生活体验。

  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已布局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在线实时、管理移动化、智能化、数字化,不断促进企业运营效率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冰箱业务板块将继续坚持独特的商业模式,坚持全球化运营,聚焦冰箱和冷柜、聚焦风冷技术、聚焦智能制造,坚持初心,专业为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2000多合作伙伴提供优质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在自查工作中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21年度的一季度、二季度及三季度的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终止经营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及处置相关资产的事项

  公司于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聚焦冰箱主业发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终止经营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及处置相关资产原则性方案〉的议案》,因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行业整体环境等方面重大变化、市场环境及竞争条件等日益严峻,金融科技业务经营现状短期内难以实现有效好转。根据公司聚焦冰箱制造业主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聚焦冰箱冰柜制造业主业,保持冰箱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并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经审慎考虑,公司将终止经营全部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并处置相关资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即公司以1元对价向惠州市智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智锋”)转让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钱包智能(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海国信智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惠州智锋签署的《关于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公司于同日到了惠州智锋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交易双方已经成功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割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前述四家子公司的股份,前述四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

  公司原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因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售金融科技业务子公司股权等工作,相关事项已基本得到解决,目前,公司正在配合监管机构对历史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4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8日、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122、2021-132、2022-002、2022-007)。

  (三)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事项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30号、006202102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

  (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0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北海卿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325,233,427股,占公司的股本比例为23.08%,每股发行价为3.86元,募集资金12.55亿元。募集的资金用途是用于建设跨境电商智能营销云平台、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若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北海卿云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3.08%,北海卿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控人将变更为北海卿云的控制人张炅。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公司战略、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有实质进展,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原决议相关内容已失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933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07,884.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133,745.5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02,862,136.3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50,997,751.39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2022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截至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日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0亿日元,有效期拟自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子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洲、美洲、日本等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以及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掉期外汇买卖,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等。

  (二)拟投入的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日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0亿日元。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有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子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及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及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授权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85%,且不得超过前12个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2年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人民币/外币贷款、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减免保证金开证、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票据贴现、出口打包放款、订单融资、出口信保、银行保函、跨境融资等业务)、资金交易业务。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此外,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同意公司以现金、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厂房、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在银行机构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下转B350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