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22年4月1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鲁西化工”(股票代码000830)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2年4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

  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小企业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

  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

  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星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科技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华富成长企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债-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富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吉丰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00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次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十四个封闭期自2022年1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为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本基金第十五个封闭期为自2022年4月30日(含)起至3个月后的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赎回业务办理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或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或者转换转入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均为人民币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均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相关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2010年3月9日公告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6.1.2其他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登载的《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者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咨询相关信息。

  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为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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