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5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王能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242,164,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237,738,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8%。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426,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6%。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人,代表股份4,426,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6%。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693,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7%;反对417,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14%;反对417,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3%;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685,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425,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47,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929%;反对425,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8%;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728,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1%;反对382,6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0,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76%;反对38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0%;弃权53,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685,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388,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弃权90,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47,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929%;反对388,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60%;弃权90,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815,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3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弃权34,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7,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51%;反对3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7%;弃权34,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2%。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657,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5%;反对450,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9%;弃权57,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400%;反对450,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13%;弃权57,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7%。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760,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4%;反对401,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2,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2,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56%;反对401,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3%;弃权2,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464,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699,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6,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869%;反对699,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770,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2%;反对392,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弃权2,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1,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35%;反对392,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4%;弃权2,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1,811,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3,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3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850,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2%;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58%;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850,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2%;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58%;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850,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2%;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58%;反对1,536,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刚、程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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