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87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贵华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100%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价格公允,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4号文、解释15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购买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办理上述证券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等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786.8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结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辉隆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辉隆股份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平安证券对辉隆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收购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科技”)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海华科技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937号文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华科技100%股权。标的股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准,协议作价 82,8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海华科技100%股权。海华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

  二、盈利承诺与业绩补偿方式

  (一)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2019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如2020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8,210万元、8,780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顺延,则标的公司2020至2022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8,210万元、8,780万元、9,420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交易对方已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部分,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仍不足以补偿的,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内部按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海华科技2021年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 110110号)。经审计后的海华科技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840.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438.73万元。海华科技在业绩承诺期(2019年至2021年)共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445.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569.32万元。

  公司管理层认为,海华科技已完成 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均完成业绩承诺。

  四、业绩超额奖励的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超过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超出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部分的50%奖励给届时仍于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但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的20%。因此,海华科技在业绩承诺期(2019年至2021年)的业绩超额奖励最高额为1.656亿元,实际计提超额奖励1.6508亿元,已分期计入业绩承诺期间的成本费用中。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鉴于2019年度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2021年,海华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已超过承诺净利润,2021年度海华科技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华科技在本次交易中的业绩承诺期已经届满,业绩承诺期内的业绩承诺均已完成。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范围内,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公司将依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5、要求被担保方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4.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4%,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对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辉隆慧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拟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4.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13.7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6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可以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34.3亿元实际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均包含对其控股公司的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担保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次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作为上述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截止2022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4.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4%,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四)资产池配套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信息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

  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

  的最大化。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的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截止2022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4.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4%,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外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销售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财务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吴琳,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大华事务所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因此,同意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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