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99版)

  公司董事黄嘉辉先生是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故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中山市三乡镇潜龙五金制品厂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山市三乡镇潜龙五金制品厂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周柱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后坑祥兴街12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不含电镀)。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市三乡镇潜龙五金制品厂的控制人周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湘表妹的配偶,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3、宾孟良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宾孟良

  身份证号码:43031119651118****

  经营范围:所提供之后勤服务为承包公司部分员工食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宾孟良为公司股东宾建存先生之堂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故构成关联关系。

  4、中山欧尼克卫浴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山欧尼克卫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爱萍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北段白沙湾工业园E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卫浴、洁具及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欧尼克卫浴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股东黄爱萍是公司总经理金炯先生的表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故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5、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段军会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集中新建区建业路38号,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侧30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卫浴、洁具及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的股东黄爱萍是公司总经理金炯先生的表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故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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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预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关联董事依照有关法规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29A,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容诚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的情况,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顺络电子、木林森、德赛西威等 10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藏药业、华灿光电及中广天择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七)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八)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在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担保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6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5号A幢首层A区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数据为单体公司账面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

  六、审批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该项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27,215万元,即不超过2021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与方式

  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定于2022年5月6日(周五)15:00-17:00时,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形式进行。

  二、出席人员

  参加此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李建湘先生,财务总监李信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独立董事杨中硕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通过在微信搜索“和胜股份投资者关系”或“约调研”小程序,或通过微信扫一扫“和胜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附后),找到“和胜股份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栏目并根据提示授权登录后即可参与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hoshion.com(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和胜股份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和胜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中的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15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相应的减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15万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回购价格为20.747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15万份。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85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84,744,770股变更为184,729,920股,公司将在办理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事宜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对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完成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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