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77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可实施期。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如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5,069,34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211,094.88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制订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制订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2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株洲麦格米特对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志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议案》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长江南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长江南路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三期)〉》的议案

  同意本次修订《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三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该规定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规定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公司全体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以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8、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10、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1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

  此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等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0、15、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以上第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唐玲女士、李升付先生、林霄舸先生、方旺林先生须回避表决。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0755-86600999

  E-mail:irmeg@megmeet.com、xinmengyun@megmeet.com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1 投票简称:麦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15,573.77万元,比上年同期337,644.27万元,增加23.08%;营业利润43881.42万元,比上年同期43,214.29万元,增加1.54%;利润总额43,727.36万元,比上年同期43,118.17万元,增加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4.77万元,比上年同期40,296.75万元,下降3.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192.53万元,比上年同期30,499.12万元,下降14.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94,427,907.85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7,310,613.1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0,731,061.31元,支付股利85,324,280.78元后,2021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5,683,178.86元。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可实施期。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如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5,069,34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211,094.88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2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株洲麦格米特拟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议案》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该规定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规定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9,700.2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1.83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83.61万元。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789.21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06.77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82.02万元、补充营运资金0.42万元。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8,615.20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8,119.49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95.71万元。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8,789.4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084.3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705.13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28.1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8.4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69.7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422.30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2.25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9,383.86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7836.1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87.58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0.00万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5,284.97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136.25万元、总部基地建设项目6,051.15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551.97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540.54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219.05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4,321.4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25.51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5,136.25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7,270.20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7,873.4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5,886.99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8,50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未赎回金额3,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0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06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5,875,770.00元,全部存储于专户,明细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443066302011702210175)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5,875,770.00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258,869,891.77元,其中38,869,891.77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8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35,000,000.00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627731551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30,151,768.78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5,370,597.79元,其中8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40,346,318.30元,其中1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35,000,000.00元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未赎回,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2286600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3,001,206.90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K-24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B279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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