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79版)

  四、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因员工购房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23万元(不包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对外财务资助。

  本公司承诺,在对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全部收回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该规定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资产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规定及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买首套房产的经济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该规定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规定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面向公司员工,公司设置1,000万元人民币免息贷款预算,相较公司盈利和资产规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来缓解员工购房的经济压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和福利制度体系,相关风险可控,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制定《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为提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二、 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 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 质押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2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划分如下:

  ■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和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长江南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长江南路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期限内,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供担保的额度为0.1元,尚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2)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注册资本:49,756.9343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C503;D;E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06%。

  2、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株洲麦格米特的资产负债率为90.65%。

  3、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太和路102号A区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家居用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东环大道1990号一楼A8021(自主申报))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浙江怡和卫浴的资产负债率为42.9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4.10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2.9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甫荣,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80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0万元。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内部架构和审计人员工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的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资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经核查了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6、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概述

  本次调整前,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将一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止。本次拟延长授权期限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本次授权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延长上述一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计划。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为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3、投资方式: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修订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不超过5.5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2、 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预计为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综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预计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 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可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

  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2)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注册资本:49,756.9343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C503;D;E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2)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C505、C507、C509、C511、C512、C514、C516

  (5)经营范围:电机及电气控制技术相关的硬件与软件产品研发、销售及服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6)公司持股比例:100%

  3、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4、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太和路102号A区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家居用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东环大道1990号一楼A8021(自主申报))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5、杭州乾景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

  (2) 法定代表人:林霄舸

  (3) 注册资本:3,355.7045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河庄街道东围路599号博潮城3幢一层二层

  (5) 经营范围:生产:伺服电机、电机控制柜(生产场所另设);伺服电机潜油螺杆泵、潜油电泵、数控往复式潜油电泵、石油钻采设备、通用机械产品、石油钻采配件和工具、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压力管道及其配件、石油钢管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维修及销售;石油开采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自有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杭州乾景58.79%股权,杭州乾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 公司若为持股58.79%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乾景提供担保,杭州乾景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事项待实际担保发生时再进行具体商议。因杭州乾景资信和经营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公司预计对杭州乾景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Megmeet(Thailand)Co.,Ltd.(麦格米特(泰国)公司)

  (1)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号

  (2) 法定代表人:李升付

  (3) 注册资本:9000万泰铢

  (4) 注册地址:NO. 7/375 Moo 6, Tambon Mabyangporn, Pluak Daeng, Rayong 21140

  (5) 经营范围: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 manufacture, sale and distribution, import and export of power electronics, compoments for household electronics, medical power supply and power system, communication products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 equipment, and industrial automation control system device.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株洲麦格米特对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株洲麦格米特拟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株洲麦格米特拟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6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4.10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2.9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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