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8,576,3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让环境更优,让生活更美”的责任理念,致力于提供水务环保、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公司享有向自来水终端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调整水价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公司主要以BOO等模式开展自来水业务,项目分布在四川、江苏和海南,目前运营及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约418万吨/日。

  (二)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业务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江苏、广东和河北,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OT、BOO、TOT及委托运营等。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的权利,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核定。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规模约435万吨/日。

  公司从事中水利用业务,拥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并收取中水服务费的权利。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中水利用项目规模为99万吨/日。

  (三)环保业务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和污泥处置业务,运营模式包括BOT、BOO等。

  1、垃圾焚烧发电

  公司目前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6,90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获得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发电收入。

  2、垃圾渗滤液处理

  公司目前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5,63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3、污泥处置

  公司目前运营的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1,516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污水污泥处理费。

  (四)工程业务

  公司以市政管线建设为主业,着力拓展水务环保项目设计与施工、技术咨询与开发、供排水管网探测等业务。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等相关资质,公司以“服务城市,打造品质工程”为执行标准,提供安全放心的施工建设一体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兴蓉环境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兴蓉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18兴蓉环境MTN001”、“19兴蓉 G1/19兴蓉绿色债01”、“19兴蓉 G2/19兴蓉绿色债02”、“20兴蓉01”)信用等级为AAA。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兴蓉环境MTN0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11月,公司发行完成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规模7亿元。

  (二)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实施崇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农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70%,崇州农投集团持股比例为30%。2021年12月,合资公司崇州成环水务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与崇州市水务局签订《崇州市道明、公议等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崇州成环水务已正式接手运营崇州市道明、公议等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

  (三)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兼总经理杨磊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鉴于李本文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董事兼总经理杨磊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代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兼总经理杨磊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8,696,654.61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3,995,048.53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62,869,665.46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296,857,632.10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964,405.58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股)后2,968,57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02,794,784.7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内审独立监督和评价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兑现: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杨磊先生、刘杰先生和赵璐女士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1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8.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拓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议案8至议案11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8至议案11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潘席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即议案8至议案11)的投票权。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

  (四)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2年5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2、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8,696,654.61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3,995,048.53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62,869,665.46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296,857,632.10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964,405.58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股)后2,968,57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02,794,784.7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8,777.28万元,其中2022年预计发生额为6,904.69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物业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2021年初,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895.79万元,年内预计发生额为10,726.65万元,年内实际发生额为7,879.98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1、2022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总额为8,777.28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3,14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3,008.37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的金额为1,753.92万元、租赁关联人物业的金额为833.71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的金额为41.28万元。上述交易2022年预计发生额为6,904.69万元。

  2、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均为成都环境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单独列示标准,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允许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内按规定进行调剂。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指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其他关联交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张雄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1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69.96亿元,净资产203.4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6.69亿元,净利润12.47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环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环境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确定: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市场公允价格标准进行;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生效条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遵照协议执行,遵循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5号明确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3)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2、解释第15号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母公司(或财务公司)及成员单位列示归集资金的报表项目。

  (2)要求企业根据项目流动性分别列示。

  (3)明确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是否可以抵销。

  (4)要求企业披露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事实

  (5)对于解释第15号发布前企业财务报表未按照“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3、解释第15号明确了亏损合同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解释第15号,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解释第15号中规定的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业务,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1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8.45亿元(贷款期限1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以8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陈世恩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13,200万元

  (六)成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60082597J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万兴公司100%股权。

  (十)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万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06,431.81万元,总负债277,849.68万元,净资产128,582.1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804.46万元,利润总额12,090.58万元,净利润11,902.51万元。

  (十一)截至目前,万兴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8月,万兴公司与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其申请固定资产贷款8.45亿元,贷款期限为12年,用于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下转B246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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