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重要提示
1、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82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中信银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9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直销中心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见本公告正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9、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10、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www.cic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了解相关开户、认购事宜。
15、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信用类金融工具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暂停上市、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8、本公司拥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发起
基金代码:015646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八)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内容。
2、其他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十)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9日止。
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结束,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若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价格
人民币1.00元/份。
(三)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但对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详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并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5.00)/1.00=100,055.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并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可得到100,055.00份基金份额。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6、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7、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4)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4)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3210101001003266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转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投资者已划转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开户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认购机构查询认购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二)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7:00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募集结束日当天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为无效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流程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或本公司微信公众账号(CICCFund),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消极非金融机构需填写),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10)《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产品)》及产品备案函(如需);
(11)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4)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3210101001003266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在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中金基金客服组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传真:010-66159121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citicbank.com/
电话:9555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cb.com/
电话:95533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boc.cn/
电话:95566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电话:95555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电话:95559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b.com.cn/
电话:95561
(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bjrcb.com/pc/cn/
电话:96198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
网址:https://cor.etbank.com.cn/
电话:95511-3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电话:95555
(1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ccwm.com/
电话:95532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电话:95551
(1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htsc.com.cn/
电话:95597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sc108.com/
电话:400-888-8108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d.citics.com/
电话:95548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电话:95548
(1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电话:400-990-8826
(1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zs.com.cn/
电话:95548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电话:95517
(1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azq.com/
电话:95318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tsec.com/
电话:95553
(2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www.cnpsec.com.cn/
电话:400-888-8005
(2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jzq.com.cn/
电话:95310
(2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www.cfsc.com.cn/
电话:95323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tja.com/
电话:95521
(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tfzq.com/
电话:95391
(2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tebon.com.cn/
电话:400-8888-128
(2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lsc.com.cn/
电话:95570
(2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cnhbstock.com/
电话:400-820-9898
(2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f.com.cn/
电话:95575
(3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www.dgzq.com.cn/
电话:95328
(3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west95582.com/
电话:95582
(3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电话:95565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www.shzq.com/
电话:400-891-8918
(3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95579.com/
电话:95579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电话:95511转8
(3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xzq.net/
电话:95309
(3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电话:400-620-8888
(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电话:95536
(3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gws.com/
电话:95514
(4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nesc.cn/
电话:95360
(4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电话:95118
(4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电话:400-118-1188
(4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电话:400-700-9665
(4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电话:400-821-0203
(45)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exun.com/
电话:010-85650688
(4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电话:400-159-9288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电话:95021
(4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fund123.cn/
电话:95188-8
(4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电话:95177
(5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5ifund.com/
电话:952555
(5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yingmi.cn/
电话:020-89629066
(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电话:400-820-2899
(5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电话:010-59013895
(5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电话:95017
(5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电话:400-032-5885
(56)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电话:400-673-7010
(5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uxiaoman.com/
电话:95055
(58)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zzfund.com/
电话:400-8180-888
(5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电话:021-50810673
(6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电话:021-6537-0077
(6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电话:400-619-9059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管祎铭、贾君宇
联系人:程海良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