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
担保事项的公告
(上接B221版)
若科世科于本协议期间就相同、相似或可比的产品以低于双方达成的价格向第三方销售的,科世科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以该优惠价格向浙江科博达供货,并按照该优惠价格计算本协议期内已支付订单中的货款总额且退回浙江科博达多支付的款项。
3、协议期限
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 4 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5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金额,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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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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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博达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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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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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
2、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元
■
3、科博达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
4、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元
■
5、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沈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近十家上市公司年报和挂牌公司年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近十家上市公司年报和挂牌公司年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蓉、张晶娃,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服务费用分别为100万、30万、12万和18万。2022年度上述相关服务的服务费用暂按2021年度标准并暂定-5%至10%区间浮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鉴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上述修改和增补新条款后,导致原《公司章程》部分章节和条款的序号发生改变,《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序号亦做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权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组织架构和管控模式, 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孙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上述议案审议完成后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8、9、10、11、12、13、14、15、16、17、18、2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19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17、18、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9、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6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三) 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8,895,248.4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327,577,701.96元,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757,770.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5,427,908.30元,减去2020年度分红200,05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0,197,840.06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44%。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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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不含税。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7,603万元未超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907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销售商品及采购商品金额均较预期下降。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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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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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柯桂华、柯炳华、柯磊控制的其他企业。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注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8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87万元。
2、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下转B2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