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25版)

  (2)推进资本平台与产业平台结合发展。坚持真实、准确、及时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全力推进公开发行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工作。进一步结合企业实际,梳理控股股东资产状况,研究具备收购条件的优质资产证券化方案,加大优质资产收购规模,持之以恒做优、做强、做大企业资本。

  (3)着力推进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聚焦核心主业发展,加快推进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及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设。推动南疆项目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塑料轻工等向南布局。

  (4)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围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两大主题,继续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推动设备节能改造,降碳增效,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5)着力筑牢企业本质安全基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构建“网格化、清单式、包保制”管理模式。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强化基础安全、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承包商安全。分批分层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监护人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着力打造产城融合美丽天业。增强“环保就是效益”“环保就是竞争力”认识,推进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研究固碳增值、降碳提效的先进技术。持续加大环保装置的投入,深入推进电石环保收尘、废渣综合利用、VOCs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环保治理取得新成效。

  (7)着力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践行“全面管理、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争创品牌”的理念,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实施全过程、全周期质量管理。持续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开展创新型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标杆、品牌创建等活动。

  (8)着力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优化各级法人单位“董、监、高”管理结构,推进向权属企业授权放权管理。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深入实施工资总额管理,实现员工收入同企业经营效益、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充分联动,促进劳动生产率稳步提升。

  (9)着力推动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坚持以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互联网新技术与化工、物流、农业等产业融合应用,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生产经营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逐步实现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管理。推动ERP系统全部应用,使管理更高效;综合利用APC先进过程控制等高新技术,推动“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开展安全管理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大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为生产经营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38,306,767.84元,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810,702,807.5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24,512,476.0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16,064,718.55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以目前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公司拟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2.50万元(含往返交通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共计155.50万元。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28.2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0.43亿元,中长期借款17.85亿元。

  根据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以及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拟定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52亿元,其中天业集团为公司(含子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亿元,无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银行借款额度及天业集团为公司(含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银行借款额度、天业集团为公司(含子公司)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银行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信贷资金提供担保,主要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信贷资金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0票,回避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 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已回避本议案表决,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议案一、五、六、九、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八、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影响本期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在有关期间的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 20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张新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0票,回避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完善治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已回避本议案表决,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四、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2021 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21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现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检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5、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情况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天业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公司内幕信息的检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公司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预案、业绩预增、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各阶段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2021年度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7、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38,306,767.84元,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810,702,807.5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24,512,476.0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16,064,718.55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以目前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38,306,767.8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16,064,718.55元,公司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中国氯碱行业由高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引导和行业努力下,PVC产能增速持续放缓,截至2021年底,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减至71家,总产能2712.50万吨。市场供需基本达到平衡,产品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企业效益得到改善。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持续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业发展壮大,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持续收购氯碱化工资产,公司资产规模、营业规模、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2年仍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继续深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持续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品质,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完成天域新实股权收购工作,公司“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8,306,767.84元,较上年同期886,570,857.91元增长84.79%,增长原因主要系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产品销售单价大幅上涨所致。

  考虑到公司目前资产与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相应增大;公司竞拍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5.15%股权;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预计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司进行技改创新项目的资金需要;结合目前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出于经营的谨慎性考虑,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资金以应对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16,064,718.55元,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后,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以自有资金56,498.63万元竞拍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5.15%股权。

  2、收购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以避免同业竞争。

  3、公司持续推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改创新项目,进行节能降碳、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现有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需要资金支撑。

  4、复杂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下,为公司规模扩大后增长的营运资金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仍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和股权、购买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9,727,737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2021年6月4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41,972,773.70元。

  2021年度,董事会拟以目前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2019年、2020、2021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2,904.01万元、88,652.20万元、163,830.68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85,128.96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31,270.82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6.73%。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2-03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2 年4月22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马晓红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2 年5月13日、16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并表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对当期交割日前及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并表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对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无担保金,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0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信贷资金提供担保,主要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信贷资金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明杰,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8,772.55万元,总负债46,319.54万元(其中:银行借款25,000万元、流动负债46,295.61万元),净资产22,453.0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739.47万元,净利润16,770.06万元。

  2、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周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产品生产与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4,249.35万元,总负债52,515.53万元(其中:银行借款0亿元、流动负债45,035.60万元),净资产31,733.8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29.52万元,净利润8,376.1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担保风险较小,且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过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涉及氯碱化工产品、节水器材的生产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担当风险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低。且由于子公司较多,在经营与发展中需要办理的融资业务量大,为提高公司议事和决策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提供担保计划的形式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的担保情况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与管理决策的实际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上述担保计划中任意一项担保有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56,569.47万元的比例为50.1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0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 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履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0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下午 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财务总监陈建良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升龙先生、独立董事刘嫦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晓红、陈航

  联系电话:0993-2623118、2623163

  联系传真:0993-2623163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2 年 4 月2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就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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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影响本期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在有关期间的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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