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09版)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2020年3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3月25日起到2021年3月24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0年3月25日起计算。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18年9月4日归还10,000万元,2018年11月14日归还1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期归还;2018年12月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7月1日归还2,000万,于2019年9月24日归还4,000万;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02.11 万元,加上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1,495.2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宏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2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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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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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凡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453.1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113,069.19元,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23,383.91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倪奉龙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923,38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03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995,36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在授权、职能方面更加清晰,管理层级更加扁平高效,突出强化“产供研销加资本运作”的业务主体地位。

  具体调整为:

  1.办公室下设行政部、政策事务部、档案管理部、基建部;

  2.成立财务中心,下设财务部、核算部、投融资部、统计部;

  3.成立风控中心,下设法务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4.成立营销中心,下设北部市场、南部市场、山东市场等;

  5.成立市场中心,下设市场部、计划部;

  6.成立人资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

  7.成立研发中心,下设实验室;

  8.成立装备技术中心,下设设备部;

  9.成立制造中心,下设生产部、工艺部、仓储部、管件事业部;

  10.成立供应中心,下设供应一部、供应二部、供应三部、外协事业部、运输管理部;

  11.证券部、审计部为董事会直属部门。

  调整后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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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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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48,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由6.33元/股调整为5.959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0日,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实际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3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9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220,892.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5万元。因此,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为648,0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回购价格的调整

  因公司2020年度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66元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4、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066元(含税),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P=P0-V=6.33元-0.37066元=5.95934元/股,因此,本次股票回购价格为5.959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17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年 5月 10 日至 5月 1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00 和下午 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2年 5月 10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

  邮编: 273100

  联系电话: 0537-4640989 传真: 0537-464098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王传顺(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聂梓敏(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4份。

  闫磊(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下转B211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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