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206版)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2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6,000万元。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王勇(独立复核合伙人)

  王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邓丽(签字项目合伙人)

  邓丽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3)霍华东(签字注册会计师)

  霍华东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均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和4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信永中和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在审议该议题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3万元(详见下表),扣除发行费用3,747.3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新冠疫情防控,供应商排产受限,以及实施地点所在区域举办大型国际活动致项目施工受限导致;“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各地新冠疫情及防控政策要求不同,造成部分异地人员无法进场施工,以及国内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使得供应商供货有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延迟主要因新冠疫情影响供应商开工排产,设备配件存在不同程度的供货延迟,整体供货周期延长导致。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主体的开发建设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阶段性验收并部分投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各项目建设及验收等后续工作。

  四、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5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2022年4月8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08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文件审核及批复精神,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配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一是修改全文中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描述;二是明确激励对象异动处理(如发生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死亡、退休、职务变动等)相关的回购价格、回购时效;三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四是增加授予环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的授予条件;五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实际进展,调整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条款。

  ■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主要补充当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如虚假信息披露、退休、死亡、不受控制的岗位调动等)而导致回购时,公司回购价格和时效的相关条款。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增加在股票授予环节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条件。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

  四、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相关文件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7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定价机制根据市场公允原则进行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

  注:其他金融服务主要为信托管理手续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黄震

  注册资本:1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研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85%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及公允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类合同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金融服务类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参考同行业同类服务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约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因此损害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保函、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中国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黄震

  注册资本:1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研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2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国电财总资产3,512.51亿元,净资产442.1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5.61亿元,净利润51.86亿元。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85%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为中国电财股东,共同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国电财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除贷款外的其他各项授信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收费标准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三)协议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四)协议有效期1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查阅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编制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4.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作出相应限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高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结算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予以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21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288.26元,扣除发行费用37,473,866.42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21.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实际到账金额1,443,947,981.05元,包含了尚未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49,559.21元,其中印花税361,510.92元和登记费88,048.29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号)。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2021年8月9日、2022年4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3,000.00万元、10,0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2022年一季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该事项审议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短期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风险抵抗能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2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咨询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公司对投资者咨询电话进行变更,此外公司办公地址、传真号码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28-87333131

  传真号码:028-68122723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3栋10楼

  原投资者咨询电话028-68122730不再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1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73,072,902.87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394,5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217,072.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

  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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