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26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87448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电子旗下的重要二级企业,秉承集团“加快打造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的战略使命,面向党政和关键行业客户,提供数字与信息服务和产业服务。落实集团公司构建自主安全计算原创技术“策源地”和自主计算产业链“链长”的战略任务,公司承担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等四项主责主业,其中前三项属于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后一项属于产业服务业务。

  (一)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

  公司按照“1+1+N”布局推进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即“以安全数字底座和数据创新,助力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安全数字底座是以中国电子PKS自主计算体系为依托,以云计算及存储的产品技术为核心,打造高安全数字基础设施。数据创新包括数据基础设施产品、数据安全与合规、认知智能、数据创新解决方案体系,为客户提供“数据能力全贯通、数据服务全周期”数据创新服务,全面激活并释放数据价值。数字政府和行业数字化服务以云、数为支撑,通过打造标杆产品、协同生态伙伴、提供数字化咨询,创造丰富的应用场景。

  1、云计算及存储

  依托中国电子PKS自主安全计算体系及丰富的网信产业资源,公司基于自研可信计算技术架构和业界领先的分布式云原生云操作系统,推出了“中国电子云”这一数字底座。“中国电子云”构建了涵盖安全防护、IaaS(计算、网络、存储)、PaaS(开发者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政府应用、企业应用在内的体系化云数产品、全栈技术及全方位运营服务,同时提供具备信创能力的公有云服务和专属云产品,具有全栈安全、一云多芯、多云融合、多域专有等优势。作为中国电子自主安全计算体系的系统性输出平台,“中国电子云”为政府、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大型集团企业客户提供高安全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客户在“本质安全+过程安全”的底座上,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信创化的快速转型。

  在存储方面,针对新阶段的数据存储要求,“中国电子云”基于安全、先进、绿色的设计理念,推出了新一代分布式存储产品--CeaStor仓海,可满足传统应用、数据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各种业务场景的海量文件、大容量、高性能、高扩展等需求的分布式存储。安全方面,具备PKS原生安全、云原生安全和合规安全,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存储软件同时支持ARM和X86架构芯片,具有安全为先、一池多芯等特点,能够实现“故障无感知”和“超大比例纠删码数据保护”。先进方面,采用面向未来的磐石架构设计,支持端到端NVME协议,结合自主研发的软件定义SSD,产品性能领先业内同类产品。绿色方面,将块、对象、文件等存储协议打通,能够以“一套架构”实现“一池多用”。

  2、数据创新

  公司作为中国电子数据创新业务的承载主体,按照产品技术能力与解决方案能力并重的思路,面向中央部委、地方党政机关、大型集团企业客户,建立提供从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与合规、认知智能等数据产品能力体系;建立数据治理咨询、方案设计、数据资产管理等数据创新解决方案体系。

  数据基础设施方面,定义数据元件并制定相关标准,以数据要素操作系统为核心、研发数据要素加工中心一体机,为客户提供数据要素加工设施。研发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智能数据湖仓)一体机,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数据存储产品,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数据设施。同时,持续研发政企企业级数据治理套件,保障数据归集过程数据质量可靠数据标准落地。数据安全与合规方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实施,创新研发数据安全态势安置、隐私管理、数据合规、数据审计等数据安全与合规产品,满足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合规要求。认知智能方面,构建集数据组织、数据孪生、知识萃取、知识融合、推理研判、知识服务于一体的认知智能产品体系,为数据高效利用提供强大的产品技术保障。

  在数据创新解决方案体系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数据资产运营管理服务、数据治理咨询服务、数据基础场景运营、数据要素总体方案设计、数据科学分析服务、数据安全与合规咨询服务等“全周期、全领域”的服务,与现有的产品能力结合,可为客户提供全面覆盖的数据创新服务。

  当前,公司以工程化路径推动数据创新业务在重要客户落地合作,进一步拆分为数据安全工程、数据要素工程和数据产业工程,分别解决当前数据安全、数据要素化和数据产业难题,已在湖北武汉、四川德阳落地推进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试点工作。

  3、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

  公司作为中国电子现代数字城市业务牵头单位,提供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以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创新的核心能力为支撑,通过自研标杆产品和协同生态伙伴,面向党政和关键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咨询、数字化解决方案、关键行业数字化转型等服务。

  标杆产品方面,公司重点打造“数字政府2.0”时代的“通系列”产品,聚焦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和关键应用,形成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协同办公等特色解决方案,构建服务城市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产业经济引擎”,努力打造行业示范标杆。

  生态合作方面,公司积极协同生态伙伴,依托繁星城市数字平台和信创数字大脑,共同推进场景应用创新,已覆盖17个场景域、200余个细分场景、1000余个子方案,打造现代数字城市全方位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行业方面,公司组建了专业咨询团队,形成端到端的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能力,为能源、制造、金融等关键行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电子共同增资数字广东,进一步加强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业务领域能力建设和业务推进。

  4、报告期内主要市场活动等

  2021年,公司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中国电子云“信创+”实践和全栈自主专属云CECSTACK;8月,参与发布《2021中国城市数据治理工程白皮书》,参与成立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联合研究院;10月,成功举办中国电子云·数聚未来峰会,发布中国电子云雨燕架构、智能网卡、云原生服务器、可信云服务器等PKS原生的云计算产品及繁星城市数字平台,公司在广东省、江苏、浙江、安徽、陕西、山东及天津、武汉、南昌、德阳、大理、遂宁等省市,以及人社、卫健、能源、金融等领域的项目有序推进。

  根据IDC《中国政务云服务运营市场份额,2020》数据显示,公司已成为政务云市场主要厂商;根据IDC《中国政务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20》数据显示,公司跻身数据治理市场前五;IDC《MarketScape:中国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市场厂商评估,2021》将公司列为数字政府产品技术核心厂商;赛迪顾问《2021中国行业数字化转型洞察报告》将公司评为数字政府IT市场领导者。

  (二)产业服务业务

  公司产业服务业务包括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及其他业务。

  1、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公司提供以洁净室咨询、设计、施工、运维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自成立以来专注服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基建、新能源领域的高科技产业客户。公司该业务主要由下属中电二公司及中电四公司开展。

  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是国内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工厂的主要建设者之一,服务客户涵盖材料设备、芯片制造、面板制造、封装测试、产品组装、电子终端部件等领域国内外企业,包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格芯(成都)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等。

  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服务过众多国内100强医药企业和海外企业,涵盖医疗卫生、生命科学、生物制药、科研实验室等领域,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制药集团、北京远大生物科技集团、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生物医药行业知名企业和机构提供服务。

  在新基建领域,公司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各类信息化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案例,主要客户包括苹果技术服务(贵州)有限公司、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服务涵盖锂电(锂电池、干法/湿法制膜、正负极材料、锂电组件车间)、光伏、风能等细分产业核心生产车间建设,主要客户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材锂膜有限公司、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多个重大项目,包括南昌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南昌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续建项目及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等。

  2、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数字供热服务。供热作为清洁能源改造、低碳能源结构变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基本民生保障问题,也是关乎城市能源结构、资源利用、环境建设、安全保障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大战略问题。公司的数字供热业务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为底座,以低碳、舒适、高效为特征,以“按需供热”为导向,对“源、网、站、户”四个关键环节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供热管控一体化平台,具备了端到端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能力,实现了供热业务的节能减排和降本增效,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供热服务,引领民生服务的数字化转型。目前,公司在河北省邯郸市、石家庄辛集市、衡水市以及山东潍坊市、淄博市等区域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布局,供热面积超过9,000万平方米。未来,公司将在已有企业级供热管控平台的基础上,通过与产业链优势企业进行合作,加大数字供热高科技硬件设备及软件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存量供热项目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形成以城市为单位、软硬件一体化的数字供热解决方案,打造城市供热行业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样板标杆”,输出推广节能高效的数字供热管理模型,赋能供热行业高效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服务。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及衡水市安平县建设运营了两个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作为绿色能源项目,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截至本报告期末,两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分别进入2020年第七批及2021年第二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清单,国补资金已陆续到账。

  3、其他业务

  精密物流服务。公司所属捷达国际主营业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国内精密及普货陆运、项目物流、仓储及搬入等,业务主要集中在液晶、半导体、新能源、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等领域,可为客户定制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多年来捷达国际在相关行业领域不断拓展与深耕,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精密物流领域的一支生力军。

  物业租赁。公司在深圳市华强北及科技园片区有部分物业用于对外租赁,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的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退出商业房地产开发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因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中国系统96.7186%的股权,此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因此第一季度财务指标与已披露一季度报告存在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6,166.51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款项融资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611.9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36.3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了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479.97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3,764.23万元。

  3、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共计提减值损失1,373.94万元。

  三、本次核销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本期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2,395.57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公司联营公司中电乐创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乐创”)已于2021年10月完成注销,公司对中电乐创的长期股权投资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其减值准备金额于本年度进行核销。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6,166.51 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26,166.51万元;本期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2,395.57万元,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减值准备,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及核销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及租金减让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4号主要内容如下:

  ①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

  ② 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公司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在集团母公司、成员单位和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规定外,资金集中管理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不得相互抵销。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系统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B196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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