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366 公司简称:宏柏新材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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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说明

  据市场调研机构MarketsandMarkets发布的报告,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将从2015年的13.3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17亿美元,2015-202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其中亚太地区硅烷需求强劲,是推动全球硅烷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中国作为世界主要硅烷消费国,将引领亚太地区硅烷市场的发展。此外,巴西和印度等其他新型经济体硅烷市场也将伴随本国经济增长而逐步壮大。2019年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约为62.1万吨/年,产量约为43.9万吨。功能性硅烷主要用于橡胶加工、粘合剂、复合材料等领域。

  2017年起,随着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硅烷下游市场首先复苏;同时,随着去产能目标逐步实现,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硅烷市场明显回暖。根据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统计,2019年我国功能性硅烷总产能为43.05万吨/年,产量为27.8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6%和6.7%。

  未来,在安全和环保要求持续收紧、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硅烷企业将朝着大型化、一体化和区域化的趋势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和表面处理等新兴市场需求的壮大成熟,预计到2023年,我国硅烷总产量将达到39万吨。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硅产业年鉴(2014)》的统计,公司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龙头企业之一,行业排名前三。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2016-2018年,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在全球和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连续三年位列第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被列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2022年1月26日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证明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2019年至2021年期间在国内外市场排名均为第一。

  公司报告期内已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拥有本部技术部、哈尔滨硅材料研究所、东莞应用研发中心三个研发部门。同时,公司还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杜善义院士及其团队合作设有院士工作站,进行产品工艺的改造设计。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了含硫硅烷、新一代氨基硅烷、下一代含硫硅烷及气凝胶和特种硅烷等产品的生产技术。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硅产业年鉴(2014)》及《精细化工与专用化学品》的统计,公司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龙头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等,其中硅烷偶联剂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比例在90%以上,主要用于橡胶及轮胎、建筑、纺织、医药、涂料等行业。

  (2)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行业内首家完成硅新材料产业链绿色循环生产的公司,报告期内充分整合各生产要素资源,在供应端管控采购成本、在销售端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提升品牌价值,形成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的盈利模式;并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新产品,构建可持续的强大内生增长模式;通过循环经济和一体化,实现环境友好和绿色发展。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两种销售方式,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公司对于直销客户及经销客户,对于外销客户,公司会考虑汇率变动风险、出口需承担的费用(如运输费、出口操作费)等因素对价格进行加成。对于经销类客户,公司会考虑经销商资金成本、仓储物流费用等结合经销商当地市场情况给予经销商一定的利益让渡。

  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的原料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采购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料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以向生产商直采及向贸易商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确保原料供应充足、采购价格合理。

  同时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程序》优先选择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从产品质量佳、交付货物及时、售后服务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逐步完善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促使其确保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价格的竞争力。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针对产品质量差、交付货物逾期、售后服务不佳的供应商,实行清退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公司始终坚持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毫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有效缓解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冲击,积极应对疫情及外部大环境带来的经济波动不利影响,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2021年度,公司实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3亿元,同比增长4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36.6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汪国清、吴华、郎丰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修订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修订章程变更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0万美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1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54.7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091.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10月28日,宏柏新材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为:33200188000441017。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的定期存款账户包括:33200181000713420、33200181000713502、33200181000713681、33200181000713763、33200181000713927共5个定期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996.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1年10月2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投资总额由7,640.45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柏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柏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641,402.6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4,718,658.95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1、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2,000,000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约为431,600,000股,具体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32,0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53,120,000.00元(含税),占 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合理兼顾公司战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需求,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78,812万元、63,250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0

  (2)行政处罚:1

  (3)行政监管措施:4

  (4)自律监管措施:0

  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吴华、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下转B198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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