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197版)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汪国清、吴华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郎丰平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决议;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贸易”);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2年3月31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计算为人民币15,870.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0.00万欧元(按2022年3月31日人民币与欧元汇率计算为人民币3,967.43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宏柏贸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3.注册地点:中国澳门

  4.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5.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般化学品的销售及贸易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5,425.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858.3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776.6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75.4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授信金额:不超过2,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合同将于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宏柏贸易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对公司子公司授权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上市公司内部主体间的担保,系正常经营行为,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0.00万欧元(按2022年3月31日人民币与欧元汇率计算为人民币3,967.4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8%,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新材料项目”(最终以项目备案主管部门备案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2.00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投入。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速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投资建设功能性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2.00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投入。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1、实施主体: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新材料项目”

  3、项目内容:项目总产能114,000吨,配套5万吨/年三氯氢硅生产装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28,500吨/年基础硅烷和中间体硅烷系列系列,28,000吨/年钛酸酯偶联剂系列,1,000吨/年环氧基硅烷系列,4,000吨/年烷基硅烷系列,2,000吨/年胺基硅烷系列,9,000吨/年硫基硅烷系列,1,500吨/年六甲撑-1,6-双硫代硫酸钠二水合物的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第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0,000吨/年基础硅烷系列,15,000吨/年六甲基二硅烷系列,9,000吨/年甲基氯烃基硅烷系列,6,000吨/年甲基乙烯基硅烷系列的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4、实施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7、项目计划投资: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2.00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70亿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7.52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78亿元。

  三、投资建设项目必要性

  1、加快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时期是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孕育和爆发期,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该项目建设可进一步推进公司产品高技术化、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加快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另外,该项目的建设可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并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着眼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3、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随着近年来我国有机硅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依托雄厚的科研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深挖潜力提升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本次“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将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技术水平,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项目建设地专业化工园区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推动公司做大做强功能性新材料产品主业,延伸企业产业链,促进公司的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将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将带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突破,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投资建设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工程化量产,以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许可范围内办理后续与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当地政府部门就该项目投资建设签署相关投资协议;

  2、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宜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修订章程变更相关的具体事宜。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办公楼,电话:0798-680605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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