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2-020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自成立之初起就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产品主要用于为医疗终端提供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预测的诊断信息。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行业26年,现已根据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需求建立了纳米磁性微球研发、试剂关键原料研发、全自动诊断仪器研发及诊断试剂研发四大技术平台。在具有领先优势的免疫诊断产品线,公司面向全球销售9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及162项配套试剂,其中在国内市场已获注册的化学发光试剂145项(共189个注册证),配套试剂涵盖肿瘤标志物、甲状腺、传染病、性腺、心肌标志物、炎症监测、糖代谢、骨代谢、肝纤维化、自身免疫抗体等检测项目;在积极拓展的生化诊断产品线,公司面向全球销售4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器及61项配套试剂,其中国内已获注册的生化试剂61项,配套试剂涵盖肾功能、肝功能、特种蛋白、脂类等检测项目;分子诊断产品线方面,截至目前公司已有4款核酸检测试剂产品,报告期内新增了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和核酸提取试剂盒两项产品,报告期已在部分海外市场实现销售;2021年下半年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胶体金平台的建设,自研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于2021年9月公司取得了CE准入许可,该产品已在海外部分取得准入许可的国家或地区实现了出口销售,丰富了公司产品类型。

  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起稳定的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凭借产品技术与服务优势,公司已为国内超7,700家医疗终端提供服务,其中三级医院客户达1,209家,国内三甲医院的覆盖率达52.41%(依据《2021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国内累计实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装机超9,800台;在海外市场,公司已为147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终端提供服务,累计实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销售超10,800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度,受到了海外新冠疫情反复以及国内散发疫情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医疗机构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诊疗情况,体外诊断行业除新冠业务外增速放缓;公司坚定发展战略,持续开拓国内和海外市场,实现经营业绩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2020年的国内市场销售策略,通过高速化学发光分析仪MAGLUMI X8的持续推广,有效拓展了国内大型医疗终端客户数量,带动了常规试剂销量的提升;2021年度国内市场完成了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装机1,673台,其中MAGLUMI X8实现装机601台,同比增长47.67%;2021年度国内试剂销量同比提升26.36%,单机的试剂用量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海外多国新冠防疫政策调整,公司新冠发光检测试剂收入大幅下降,新冠发光试剂收入由3.20亿下降为0.66亿元;在扣除新冠发光试剂销售影响后,海外试剂收入同比增长60.05%,呈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2021年公司在海外多个国家的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年共计销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2,884台,同比增长54.39%,为后续海外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MAGLUMI X8国内外累计销售/装机达1,086台。2021年3月份推向市场的MAGLUMI X3实现国内外市场累计销售/装机763台,公司新一代X系列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性能优异,已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

  ■

  报告期内,为加大仪器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在国内和海外市场均采用了更为积极的销售政策,整体下调了仪器的销售价格,降低了仪器及配套软件的毛利率;虽然报告期内试剂产品的毛利率保持稳定,但主营业务毛利率仍同比下降6.1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541.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扣除新冠发光试剂业务收入后同比增长32.22%;利润总额113,55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6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 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微主持,部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饶微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应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王岱娜女士、张清伟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541.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扣除新冠发光试剂业务收入后同比增长32.22%;利润总额113,55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6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

  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2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的业绩考核方案,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预算数较2021年度实际数增长不低于30%,主营业务将保持较好增长态势;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将保持稳定;随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管理费用影响降低,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将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用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同意公司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644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产业生物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对首发前限售股应分配的现金红利进行自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大华审字[2022]008617号,同意公司按审定后的数据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内审部编制的《2021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意授权董事长饶微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稳健收益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57元/股调整为40.5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32,95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0.56元/股计算,本次回购金额为21,616,452.00元。

  

  (下转B176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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