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0.21%,主要原因系公司清理资金往来款占用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2.95%,主要原因系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减少48.11%,主要原因系二亿平米部分项目已完工结算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增加35.58%,主要原因系销售订单增加,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7.35%,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背书,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减少所致。

  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5%,主要原因系新材料市场拓展,销售订单增加,收入增长所致。

  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8%,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总额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8、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73.01%,主要原因系实现应缴增值税增加,按其计提的附加税相应增长所致。

  9、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35.77%,主要原因系本期差旅、招待及会议费压降所致。

  10、研发费用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0.27%,主要原因系持续创新开发,研发投入加大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同期增长111.58%,主要原因系本期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其他收益较同期数增长682.28%,主要原因系本期获得政府奖补资金增加所致。

  13、净利润较同期增加30.01%,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快新材料市场拓展,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效益提升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32.9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30.51%,主要原因系二亿平米部分项目完工结算后,支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98.22%,主要原因系同期股权激励实施完成支付行权款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同期增长65.46%,增加主要原因系销售回款增加,二亿平米部分项目已完工结算,支付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蓝海林、程银春、陈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于2022年5月1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7名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曹薇女士、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于2022年5月1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7名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强先生、吕忆农先生、黄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强先生、吕忆农先生、黄力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5月1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金叶女士、池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科技”)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景宏科技向公司采购聚酯薄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培龙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所:宿豫区昆仑山路91号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7311592778

  景宏科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助剂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景宏科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吴培龙,吴培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服的兄弟,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景宏科技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的价格应公平及合理,并且该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14:00 时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

  上述第 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对于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情况计算如下:

  议案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议案 2.00 选举独立董事3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议案 3.00 选举监事2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原料主要为原油下游产品PTA及乙二醇(MEG),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PTA及MEG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PTA及MEG产品合约。

  (二)预计投入的资金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2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下转B156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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