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2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4月19日、20日、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现将前期披露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及《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022年3日18日,联交所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74.93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2022年3日25日,联交所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56.20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同日,联交所现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7.65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以上详见《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7、2022-18)。

  目前公司仍在继续推进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相关转让工作,公司与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尚在确定中,后续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5)。截至目前,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对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发功率”)已支付4000万元增资款,如增资完成后(5000万元)公司将通过皇庭基金间接持有意发功率13.3774%的股权;为支持意发功率业务发展并保障资金有效使用,后续将根据意发功率资金需求及时支付剩余增资款项(1000万元),目前意发功率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元禾(广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半导体”)成立于2022年02月17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目前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目前无资产及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元禾半导体已支付1000万元增资款,如增资完成后(50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元禾半导体9.09%的股权,该项目仍在有序推进中。

  现公司对意发功率、元禾半导体投资比例较低,预计上述两个项目对上市公司2022年净利润影响较小。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购买公司股票,也未主动减持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7),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三)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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