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完成情况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2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不超过7,500万美元债券。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已在境外完成5,000万美元债券的发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主体: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对象:此次发行遵循美国证券法S条例,面向美国以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

  (三)发行方式及规模:5,000万美元S规则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

  (四)发行币种:美元。

  (五)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代码:XS2401933457

  2. 发行金额:5,000万美元

  3. 利率及付息方式:票面年利率为4.5%,每半年付息一次

  4. 债券起息日:2022年4月20日

  5. 债券到期日:2023年4月19日

  (六)适用法律:英国法。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和2021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82)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0)。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次公司在境外发行5,000万美元债券。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

  1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02%,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1.4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5,9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6,699.99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76,699.99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39,200.0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5. 注册资本:127,877.378万元

  6.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6,896.75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2.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最高额授信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02%。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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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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