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149版)

  九、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洪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90号文《关于核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1,70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为 6 年。本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完成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71,7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89.57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10.43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3月30日,上述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28号验资报告。

  2018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了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结余募集资金20,313.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175.40万元,本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15.7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313.4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756.5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襄阳高新支行(账号14553000000017072)、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账号20-351101040027287)开设了2个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 4月 25日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6) 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7)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8,107.5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1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凯博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与2021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有效遵循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胜任能力资料,并结合其往年服务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胜任能力资料,并结合其往年服务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公司拟就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蓄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事项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

  ■

  ■

  上述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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