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54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762,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541,700股,共计转增57,016,68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558,380股。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推出的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产业政策为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湿电子化学品产业的技术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下游市场发展迅速,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大幅增加

  2021年以来,“宅经济”趋势提升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市场需求,面板价格坚挺,带动国内面板厂商业绩大幅提升,同时,Mini-LED、Micro-LED等新兴领域也给显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新型显示与5G连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汽车和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终端产品需求持续扩增,行业将持续保持高景气度。

  国内半导体行业近年来发展快速平稳,产业增速远高于同期全球平均增速;新型显示方面,2021年度全球显示面板价格持续上涨,全年行业销售额增长确定,国内方面尤为突出。2021年上半年,受到旺盛的终端需求和上游供应链材料持续紧缺的影响,显示面板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格局,面板价格持续上涨,全球各面板厂商营收均创历史新高。综合全年来看,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新型显示面板行业营收规模创造了历史最高水位,达到约1366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8.2%;2021年全球显示面板营收1366亿美金,同比增长约18.2%,主要增长动力来自LCD和OLED共同作用。其中,LCD在2021年同比增长约15.8%,而OLED增速达34.6%。预计2022年全球显示面板产能同比将达到12%的高速增长,总体产能增速达到2013年以来最大增幅。随着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互联网等行业的发展,芯片与新型显示器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配套的湿电子化学品也是重要的发展领域,公司所处的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将在下游市场的持续高景气度带动下,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进一步发展。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

  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1.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0%;营业成本56,53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9%;毛利率27.48%,较上年同期下降1.48%,主要系本期主要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5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应用指南等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所做出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内容合法有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0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50,000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54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762,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3%。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541,700股,共计转增57,016,68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558,3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梁晓、江乾坤、刘树浙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关联董事蒋慧儿、黄招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05.0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509.03万元。

  (2)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23.2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转出。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509.0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822.4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345.8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67.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7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2021年度手续费0.1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23.29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结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332ZA09099号)。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月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5,000万元,累积取得投资收益373.1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102版)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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