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77版)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

  ● 现金管理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二、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召开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2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00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盛永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宽宇

  电话:0851-38113395

  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1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盛永建先生、段竞晖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审议程序合规。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商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三)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对2022年度业务的预测,公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涉及日常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紫云自治县长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三)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能够获得及时、稳定、高质量的原材料,包装材料供应和便捷的物流服务,对关联方相关产品更加了解,更能为关联方提供适当高效的劳务服务,符合择优采购的原则,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

  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变更情况如下: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前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将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中的拟购买适宜场所用于新建研发中心大楼一栋,在现有厂区新建中试车间以及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调整为在毗邻公司现有厂区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用地新建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不再另行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将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中的研发大楼拟购置于安顺市平坝区,中试车间建设地点设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调整为建设地点位于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毗邻公司现有厂区。若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根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中介绍,公司拟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进行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的药品研发中心,研发大楼拟购置于安顺市平坝区,中试车间建设地点设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拟购买适宜场所用于新建研发中心大楼一栋,研发中心大楼占地面积1,272.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17.80平方米;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研发中心大楼附属生活区500平方米,为5-10套单独住宅区;在现有厂区新建中试车间,中试车间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

  2、变更的具体原因

  2021年3月公司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21-0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21-10),取得24,944.6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扩大公司厂区面积,现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在扩大后的厂区上建设,建设完成后仍有相当剩余区域,为加强对厂区现有土地及建筑的充分利用,同时考虑到工作的便利性,更好的集中管理,故将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建于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中,同时公司现厂区内已有完善的配套生活区住宅,故不再另行购置研发所配套的住宅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本次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是根据公司实际内部环境、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现将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建于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中,使用厂区现有生活区住宅不再另行购置研发所配套的住宅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有利于员工更便利的开展工作,为公司节约成本,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市场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项目投产后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目标的风险。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从而影响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的合理布局,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进行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将“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议案》,决定变更“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酒剂、膏剂、丸剂、散剂、颗粒剂等剂型的生产线,在增加多条生产线的同时受疫情影响“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程有所放缓,使得该项目无法在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拟将“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为在毗邻公司现有厂区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用地新建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该议案将提请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合公司现实际情况,考虑到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该项目无法在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故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将“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及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原因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投资金额将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748,183.9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鉴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黔01破11号],裁定批准《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拟定)》,后公司出资23,200.00万元取得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95%股权,该笔款项对德昌祥的债权人进行清偿及支付破产费用,并且履行《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方的全部义务。截至公告之日,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加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资产竞拍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阿里拍卖平台竞得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商标等相关资产,竞拍价格8,818.12万元。

  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在建的GMP二期项目及未来的产业布局情况,预计2022年度投资金额将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7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收费总额:41,725.72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晓明先生,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增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建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且为公司已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21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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