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694,693.04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1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705,050.00元(含税),占可供分配利润的38.8%;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63%。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近年来,得益于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封装材料、蒸镀机等“卡脖子”产品上均有所突破,OLED行业版图得到不断深化。

  经过16年的行业技术经验积累,公司作为OLED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制造企业,已向维信诺集团、和辉光电、TCL华星集团、京东方、天马集团、信利集团等知名OLED面板生产企业提供有机发光材料;已向成都京东方、云谷(固安)、武汉华星、合肥维信诺、武汉天马、重庆京东方、厦门天马提供蒸发源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新项目方面,封装材料已通过和辉光电的产线测试,成为封装材料国内首家合格供应商,对其他面板厂商如京东方、维信诺、天马的测试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中;柔性PI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面板厂商的测评,新产品的产业化推进工作有序进行。未来公司还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种类,致力于成为OLED材料与设备领域中国际知名的研发、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多年经营管理经验采用了与企业现阶段相适应的经营模式,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符合行业特点,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2005年设立之初即经发改委批准,成为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是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全资子公司上海升翕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经过十几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研发体系。

  随着OLED产业在国内的兴起,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与科研院校、客户及行业内其他公司等开展合作研发,以更利于及时掌握前沿技术成果与市场动向,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发、生产、市场一体化自主创新机制。公司研发模式为:

  (1)自主研发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了完善的材料开发平台和人才队伍。研发人员通过大量文献分析和市场调研,开发前沿的材料结构或设备工艺,对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编制研发项目预算,履行公司内部逐级审批流程,立项通过后进行研发试验或研发设计。

  有机材料研发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项目办,生产部、质检部也承担了部分研发任务。项目办和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进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研发项目涉及的测试、检测及性能分析等工作;生产部主要针对有机材料的生产工艺的合成、提纯等工艺过程进行开发和优化。

  公司聚焦OLED技术,一方面做强OLED发光材料,积极拓展在空穴功能材料、发光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的开发,同时积极储备封装材料、PI等OLED用核心高分子材料做技术积累及产品开发。公司建有“四位一体”的材料开发与创新平台,即围绕材料设计开发建有材料基因组工程与设计开发平台、专利分析与开发平台、材料表征与评价平台、材料工艺开发与性能分析平台,同时在日本、韩国建有前沿的研发中心和创新实验室。

  蒸发源设备的研发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质检部。研发部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过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负责研发项目的测试、检测等工作。

  (2)合作研发

  公司本着海纳百川的研发理念,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校、客户及OLED行业内其他公司进行充分地技术交流、合作开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一方面,公司与科研院校、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合作研发主要是合作完成国家项目课题,公司根据约定的研发目标开展研发,完成研发任务;另外一方面,公司也在自身研发任务和目标方面,积极协调国内外的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展开技术开发;同时,还积极参与到下游面板厂商的研发中,在与客户合作研发时,存在受托完成研发项目及共同研发等情形,双方首先进行研发协商,明确研发目标、研发周期和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等合作事宜,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根据合作研发协议进行合作研发。

  2.采购模式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为生产、研发部门根据生产、研发的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原材料采购申请单,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和比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库存情况、物流能力及报价等情况,对于单品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编制采购确认单,经申购部门经理、采购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执行签署合同、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质检部、仓储部门将共同验货。采购部向质检部提交原料(产成品)入库检查单,初检检验合格后,取样再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仓储部门完成原材料/产成品入库。

  公司对主要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市场信誉等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供应商送样。样品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公司将进行小批量试验生产。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及质检部,对通过小批量试用与评估的供应商开展稽核,稽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稽核评价。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采购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模式。根据生产、研发实际所需,采购部门将相关部件技术资料提供给外协生产商进行试生产,在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付款条件、货物交期、服务等因素选定外协生产商。公司按照客户订单所需,向各外协生产商下发各相关部件外协加工订单。外协生产商生产的各外协部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对外协加工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稽核评价。

  对于公司提供原材料(主要为钛合金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外协厂商仅负责加工的订单,双方以加工费的形式结算;对于外协厂商料、工、费全包的订单,双方以原材料采购的方式结算。

  公司蒸发源设备生产中涉及为外协厂商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组装各部件所使用的少量成品部件(比如螺丝等标准辅助件)的采购,采购模式与有机发光材料生产所涉的采购模式相同。

  3.生产模式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模式,根据已有订单及对市场需求预判,安排生产计划并实施。具体而言,市场部将客户订单、潜在客户产品要求提交至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线的使用情况组织安排生产。在此期间,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质检部负责质量检测;仓储部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的存储及收发;行政部提供后勤服务;生产计划部统筹营销、生产、后勤保障等综合信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生产按计划完成。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产品及各部件进行设计,向选定外协生产商提供各部件的技术资料,并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以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对于部分外协订单所需的关键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派驻技术人员对外协厂商的定制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开展严格的产品品质管控工作,同时督促外协厂商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定制部件到货后,公司对各外协部件逐一进行严格检测,对验收合格的各外协部件按照指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进行组装、焊接及测试等,并对关键核心部件采用“防拆卸”措施以防止逆向仿制。公司确定产品已达到标准并经质量检测合格后,向客户配送产品。公司负责蒸发源应用于客户面板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配件更新等服务。

  4.销售模式

  公司材料的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即产品经客户认证后,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或订单,公司按要求发货。在营销过程中,市场部与客户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对现有产品及时推介;同时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联合研发部筛选出有市场前景的产品,进行研发和试生产,成功完成量产后,以技术营销的形式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推介产品、建立合作、达成销售。

  公司目前的蒸发源订单均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并均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公司根据线性蒸发源设备招投标公告,按照要求准备投标申请、资格证明、产品技术介绍、报价单等招投标文件,按期投标。经过一系列竞标工作后,公司若中标成功,即可与客户正式签署合同。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发货,并为客户安装调试,客户对其查验后,按约定付款。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售后配件更新等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分别属于OLED产业链的上游原材料和制造设备领域,主要受OLED产业发展情况影响。OLED技术优势明显,下游应用广泛,而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OLED应用市场。总体而言,国内OLED产业不断发展,带动了上游OLED材料、设备和相关技术的发展,推动了OLED配套产业的国产化进程。国内上游的材料和设备厂商经过多年研发投入,技术水平快速发展,已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目前国内已经初步建立了OLED材料和设备的供应链体系,随着OLED面板产能逐渐向国内转移,国内OLED材料和设备厂家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自从2016年以来,国家已制定发布多项政策,积极推进OLED技术研发及配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多项政策扶持下,OLED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国内OLED产能陆续释放。

  (2)基本特点

  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由于技术壁垒较高,大部分生产厂商集中于OLED中间体和前端材料(粗品),行业内能够提供终端材料(升华品)的公司较少,随着国内OLED产业的兴起,该领域的竞争程度逐渐加大。目前生产厂商主要还集中在国外知名材料厂商,包括德国默克、美国陶氏、日本出光兴产等公司。国内材料厂商近些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缩小与国外的技术水平差异。

  从技术实力、技术指标来说,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生产企业入围下游OLED面板厂商供应链体系的品种,要经过面板厂商样品试验、产线测试等多道试验或检测程序,一旦入围其合格供应商范围之内,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够表明其产品在品质、性能等方面与竞争企业无较大差异。

  OLED设备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壁垒很高。近年来,随着新型显示产业进入成熟发展期,全球新型显示产业设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中蒸镀设备是AMOLED特有的专用设备,在整个蒸镀系统中,蒸发源是蒸镀设备的核心部件,对材料的蒸镀效果、面板良品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由于只有韩国和中国大陆有较大规模的OLED面板产线,因此韩国和中国大陆地区的蒸发源企业更具竞争实力。

  (3)主要技术门槛

  有机发光材料:

  有机发光材料的设计和生产涉及量子化学、物理学、光学、材料学、有机合成化学等知识,需要交叉型的学科知识来设计分子结构,合成高纯度的目标产物。并且需通过器件验证,对验证环境洁净度具有很高的要求。同时,有机发光材料的验证要经过样品、小试、中试、小批量供货、批量供货等五个阶段,从验证到进入产线体系约需要1年左右,到真正批量供货需要2~3年左右,认证周期较长。因有机发光材料使用寿命在1~2年左右,更新迭代速度快,公司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匹配下游面板厂商的需求。

  目前国外厂商占据有机发光材料的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OLED技术应用场景的增加、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需求增长将带动有机发光材料市场继续增长,市场需求的推动和发光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国内有机发光材料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会。公司从事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的时间较早,在该领域具备技术和经验优势,产品质量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并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行业技术交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协同合作,保持研发投入,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在与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蒸发源设备:

  线性蒸发源为OLED蒸镀工艺中的核心技术设备。大部分专利和核心技术被国际知名厂商掌握。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投入,目前能够自主生产蒸发源设备。蒸发源设备完全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壁垒,实现了技术领先,解决了国内6代AMOLED产线的“卡脖子”技术问题。目前国际范围内,也只有极个别企业能够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于高世代的高性能线性蒸发源,奥来德是唯一的国内企业。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以自主生产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的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先进的OLED有机材料制造商。在蒸发源设备方面,国内面板厂商已进行招标采购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来自于奥来德、韩国YAS、日本爱发科、韩国SNU,公司是唯一的国内企业。公司在该领域打破了国外垄断,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产业化和进口替代。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提前布局,进行了G8.5(G8.6)高世代蒸发源的技术开发和储备。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在材料制造技术及蒸发源制造技术的大量储备基础上,进行小型蒸镀机的设计和制造布局,在小型蒸镀机的制造方面加大研发及产业化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0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卓越贡献奖”;上海升翕跻身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行列,G6.0线性蒸发源产品入选“2021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创新产品与应用”名单, 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有机发光材料按照分子量和分子属性不同可分为高分子材料与小分子材料,其中高分子材料由于分子量大、难以气化,主要以溶液态用于喷墨打印中,小分子材料由于分子量小,则可以直接通过真空蒸镀以气化的方式应用于面板制备中。

  小分子材料按照功能层划分可分为电子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与发光功能材料;其中发光功能材料为核心功能材料,按照代际划分,可分为第一代荧光材料、第二代磷光材料、第三代TADF材料,在发光机理、发光效率、使用寿命等方面存在差异。

  上述材料分类产品的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如下:

  ■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产业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发展,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局。目前6代线蒸发源所使用的发光技术为RGB技术,高世代OLED技术主要以三星的QD-OLED(QD发光技术)和LG的白光技术为代表,其中三星8.5代QD-OLED线尚在建设中,LG基于白光技术的8.5代线已建成且实现量产。RGB OLED技术相较于上述两种技术对蒸发源的要求更高,其应用的蒸发源可以同时兼容QD-OLED技术和白光OLED技术。鉴于RGB技术可以实现高分辨率、高清晰度的显示优越性,是未来高世代线比较理想的技术发展方向。目前,韩国的三星和LG、我国的京东方等公司都在积极准备基于RGB模式的G8.5/G8.6蒸镀技术和产线建设方案,将会成为OLED下一阶段建设和发展的重点。

  从面板制备方法看,OLED喷墨打印技术在大尺寸面板制备中具有潜在优势,但目前由于技术要求难度极大,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如果喷墨打印法技术成熟,会广泛应用于大尺寸面板制备中,中小尺寸面板仍然在较长时间内应用目前的蒸镀技术。

  除此之外,随着显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升级,元宇宙技术和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快速发展,源自于OLED显示技术的Micro-OLED技术因其超高分辨率、显示速度快等技术优势,与头戴式显示器、立体显示镜等产品的需求高度契合,苹果、京东方等公司都在积极布局,被视为未来最具潜力的显示技术之一。

  公司已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43.17%;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综合毛利率为5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亿元,同比增长8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36万元,同比增长43.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1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顺路11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加董事共计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推动了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审慎、客观地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等相关因素,根据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续聘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李明、赵毅、冯晓东、李斌需回避表决。

  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出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5.01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李明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27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李明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1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694,693.0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配利润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1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705,050.00元(含税),占可供分配利润的38.8%;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63%。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利影响。综上,同意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量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三、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2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本公司、长春燃气、吉林高速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执业资质。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本公司、吉林高速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3年复核本公司、观典防务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王树奇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其他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共40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大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对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核查,认为大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综上,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相关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23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0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40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80.4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23.8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93.8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8,293.84万元,本次拟使用11,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来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1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顺路11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下转B74版)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78 公司简称:奥来德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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