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63版)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10层1001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10-80701697

  邮箱:IR@roborock.com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总投资额28,896.32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25,700.28万元,资金投入进度超过91%,节余资金2,299.72万元。公司拟对“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进行结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2,299.72万元用于公司新建募投项目“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石头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公司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的建设,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102,200.63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3、除特殊说明,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数据。

  三、 本次“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结项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定将该项目结项。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在近三年的建设过程中,“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依据产品核心功能需求,公司完成了软件系统架构从0-1的搭建、硬件方案设计及实现、多个功能模块开发与测试等工作,目前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结项后,公司“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节余资金为2,292.72万元,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工艺流程、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流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四、 本次“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结项后,本项目的节余资金为2,299.72万元,公司拟将节余资金用于公司新建募投项目“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

  2022年5月12日 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益建,男,43岁,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浙江财经大学并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并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和财务学博士学位。2008年6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10层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10层1001

  收件人:孙女士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0169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益建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三个投票选项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方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昌敬先生、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0701697

  邮箱:IR@roborock.com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昌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蒋文先生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万云鹏先生、孙佳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万云鹏先生、孙佳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万云鹏先生、孙佳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等),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濠键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经营业绩、监事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定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本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本报告期”或“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55,826,959.9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支出和部分发行费用等)的金额为人民币1,619,424,014.20元,扣除包含的部分上市发行费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06,232,531.01元。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907,995,534.59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扣减手续费)及汇兑差异影响合计人民币146,101,295.09元。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2,907,995,534.59元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余额为人民币7,995,534.59元,经授权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6月12日,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30日,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2日,公司、Roborock (HK) Limited、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离岸账户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要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美元/欧元/港币

  ■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29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2,907,995,534.59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本金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原因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师对本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07号”的鉴证报告,其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12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所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实现收入计算。

  

  公司代码:688169 公司简称:石头科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主要从事的智能清洁机器人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司层面

  公司治理与组织构架、人事管理与内部监督、合规与政策制定、对外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传递等。

  (2)业务流程层面

  销售业务管理、采购及生产外包管理、资金与资产管理、研发管理、投融资(含担保)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战略与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生产经营稳定性、资金资产安全性、公司治理规范性的相关关键业务流程控制环节。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文件、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及流程文件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报告期内的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及时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了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报告期内的一般缺陷均在发现时及时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了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管控,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昌敬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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