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61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670.00万元,关联董事蒋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1、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1年数据

  2、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 无锡康沃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法定代表人:方瀚

  3)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2日

  5)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杜鹃路8号

  6)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锡同方聚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 法定代表人:王川

  3)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4)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25日

  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6) 经营范围:开发手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软件;软件开发;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装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维修仪器仪表;销售医疗器械I类、II、III类、针纺织品(含家纺家饰)、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小饰品、日用品、乐器、自行车、智能卡;计算机、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金银饰品(不含金银质地纪念币);家用空调的委托生产;委托生产翻译机;销售翻译机、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厨房用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玩具、汽车零配件、食用农产品、花卉、苗木、宠物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妆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卫生间用品、农药;生产手机;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 Limited

  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3、无锡同方聚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方瀚

  3)注册资本:2,86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4日

  5)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1(1号楼)八楼804、805室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机、变频器、减速器的研发与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及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数据处理(不含在线数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方瀚等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4、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白昉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4日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3栋9层

  6)经营范围: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农药零售;网络文化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仪表修理;办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票务代理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针纺织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礼品花卉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树木种植经营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雷军、刘德、黎万强、洪锋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5、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白昉

  3)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8日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3栋903

  6)经营范围:

  智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庆典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摄影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票务代理(不含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音像制品、出版物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品、电子产品、视听设备、Ⅰ类Ⅱ类医疗器械、玩具、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钟表眼镜、针纺织品、陶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家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动物用清洁剂、种子、照相器材、礼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宠物食品、摩托车及零部件、体育用品及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婴儿用品销售;食品、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销售农药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兽药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 Limited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6、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雷军

  3)注册资本:18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03月03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6层006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厨房用品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厨房用品、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医疗器械Ⅰ类、Ⅱ类、避孕器具、玩具、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花、草及观赏植物、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照相器材、工艺品、礼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食用农产品、宠物食品、电子产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零部件、智能卡、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手机技术开发;手机生产、手机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零售药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药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雷军、刘德、黎万强、洪锋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7、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姜兆宁

  3)注册资本:5723.6026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9日

  5)住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青岛国际创新园B座10层B4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通讯设备及配件、家居用品、装饰用品、照明用品、电气设备、电工电料、电器、五金产品、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家用电器、厨房卫浴洁具、家具家纺、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智能照明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照明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及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姜兆宁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董事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充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石头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翌,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翌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翌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普华永道中天的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328万元,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70万元。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已经根据该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比较信息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议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列示在“销售费用”项目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根据该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比较信息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采用上述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比较信息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无任何影响。本次运输成本列示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而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头时代”)持有公司股份从3,400,648股减少至3,340,248股,持股比例从5.0903%减少至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石头时代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04,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55%。

  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股东石头时代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04%。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石头时代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400,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90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股东石头时代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340,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石头时代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石头时代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

  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计划投资金额人民币65,805.34万元,其中,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调减投资金额2,400万元,使用“商用清洁机器人项目”节余资金2,299.72万元,剩余61,105.6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本次新建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事项已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投资项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如研发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如果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未能如期实现目标,或建成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市场开发投入超出预算的风险。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对外投资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6,812.68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306,655.69万元。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2,200.63万元投资于“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该项目投入后,超募资金余额为204,455.06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102,200.63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3、除特殊说明,上述投入金额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数据。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扫地机器人行业属于技术驱动产业,产品更新换代快,目前产品清洁力弱的问题已被基本解决,产品自身智能化水平提升将会是行业重点的发展方向之一。产品的创新与差异化将更多来源于移动导航定位、路径规划、人机交互等软件层面的创新和升级。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发展具有技术壁垒的差异化产品,推动扫地机器人自身智能化水平的不断跃迁,也是公司重点关注和提升的方面。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人民币65,805.34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其中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调减金额2,400万元和“商用清洁机器人项目”节余资金2,299.72万元,剩余61,105.6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商用清洁机器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一)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石头科技大厦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将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创新研发:(1)在清扫系统、拖地系统、环境感知、路径规划、测距避障、主动智能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产品的全方位清洁能力、智能化,实现产品迭代,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并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2)针对海外多种场景和清扫习惯,开发具备特定功能的技术和产品;(3)针对行业自清洁集尘产品痛点,进行新基站及套件的开发,从而优化清洗拖布、自动补水、清洁液自动投放、自动烘干、自动集尘、自动上下水等功能;(4)根据人工智能发展特征,围绕物体识别技术、语音识别技术、深度学习技术等展开研发工作,以提升扫地机器人操控及自主决策的智能化程度。

  5、项目建设期:本投资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规模

  本投资项目计划投资金额65,805.34万元,项目整体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行业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近年来,随着智能扫地机器人软硬件技术进步,避障算法和清洁技术不断创新,产品持续升级迭代,清扫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不断被解决,再加上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消费升级和生活习惯的改变,消费者对扫地机器人的需求日益增加,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实现了较快的增长。根据奥维云网及中怡康数据,扫地机器人国内销售额从2016年的38亿增长到2021年的110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3.7%。智能清扫的需求是长期存在的,供给侧性能的提升、用户痛点的解决会不断打开扫地机器人的新需求;随着生活节奏加快,新的消费习惯兴起,年轻一代对智能产品替代繁琐家务劳动的需求日趋强烈,扫地机器人契合新的消费需求,行业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依据客户的需求反馈,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迭代,从软件算法、避障功能到硬件配置等进行持续升级,相关技术应用于产品后,将提升智能扫地机器人的清洁力与智能性、提升产品自清洁能力等;同时,相关技术应用于新品类后,可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提升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保持业绩增长趋势,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2、有助于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市场份额

  欧睿数据显示,2021年西欧和北欧扫地机器人市场销量同比增长11.7%达到336.7万台,销售额同比增长10.0%达到16.1亿美元,扫地机器人销量占吸尘器总销量9.3%。2021年北美地区扫地机器人市场销售量同比增长11.7%达到425.2万台,销售额同比增长17.9%达到14.6亿美元,扫地机器人销量占吸尘器总销量10.3%。2021 年亚太地区扫地机器人市场销售量同比增长5.0%达到689.9万台,销售额同比增长26.1%达到23.7亿美元,扫地机器人销量占吸尘器总销量比例为17.6%。目前欧洲及北美扫地机器人销量及销售额快速增长,但相比亚太市场,扫地机器人占全部吸尘器的比例仍然较低,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扫地机器人实用性、智能化的持续改善,渗透率有望快速提升。在此前提下,海外市场作为整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同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公司积极投身国际市场竞争,加大海外渠道建设投入,凭借产品自身出众的性能以及较高的性价比,海外营收规模快速增长,2021年公司的境外收入相比2020年增长80%,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57%。目前公司已初步拓展了覆盖北美、欧洲、东南亚的海外市场,在海外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海外市场潜在的市场规模及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使公司的全球化业务成为业绩的中长期增长点。

  本项目将进行海外扫地机器人相关储备技术的迭代研发,技术如后续应用在相关产品上,可使产品适应多种地面环境的清扫系统,同时根据不同的清洁习惯,全新设计,且支持用户自定义模式,从而满足多个海外市场的用户需求。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从而提升在海外市场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3、自清洁激活拖地需求要求公司不断完善相关产品性能

  自2020年开始,产品功能创新带动清洁电器行业开启了新的增长通道,2021年,清洁电器行业延续高增长势头,奥维云网推总数据显示,2021年清洁电器全渠道零售额309亿元,同比增长28.9%,零售量2980万台,同比增长2.6%。细分市场看,扫地机器人和洗地机成拉动清洁电器增长的双引擎,其中自清洁扫地机器人增长势头迅猛。再者,线上渠道优势继续扩大,新兴渠道热度上升,随着市场推新推爆,明星单品爆发地驱动,产品加速“新陈代谢”,竞争激烈,各个细分赛道品牌高度集中,头部企业优势显著,尤其是扫地机器人市场,呈现出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在产品升级趋势下,公司需要持续更新换代,不断优化升级产品性能,满足用户需求。本项目将进行自清洁扫拖机器人基座及套件相关技术和性能的研发。新技术应用后,基座的设计在自动化方面将有显著提升,从而降低用户维护频率,同时优化烘干效果和上下水安装体验;公司产品的自清洁和集尘功能将得到提升,有助于优化用户体验,增强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产品竞争力,保障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4、有助于加强创新,提高技术壁垒,增强核心竞争力

  扫地机器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升级始终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研发建设,始终站在行业技术升级前列,这也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竞争逐渐加剧,各大厂商都加紧提升研发实力,也为公司带来了更强烈的竞争压力。不管是行业升级需求,还是市场竞争压力,都要求公司加强技术革新,深厚技术储备,以维持市场领先地位。目前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可以提升机器人整体智能性和交互体验,能够有效针对现有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在操控便捷性上不足的问题。基于此,公司将进行多模态AI环境感知技术平台的建设,主要从物体识别技术、语音识别技术、多模态深度学习技术三方面入手,项目完成后可以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对障碍物的识别,同时增强机器人对用户语言和意图识别,加强人机交互体验感,从而提高公司的技术壁垒,加强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本项目,公司将积极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在扫地机器人行业的落地,继续引领行业产品技术升级,为用户创造更加优质、更有价值的产品。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鼓励机器人行业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

  近年来,国家多次发布政策,鼓励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服务业相融合,加快产品智能化进程。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机器人是未来发展重点领域,在服务机器人领域围绕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统筹布局和推动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2016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促进服务机器人向更广领域发展。围绕助老助残、家庭服务、医疗康复、救援救灾、能源安全、公共安全、重大科学研究等领域,培育智慧生活、现代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推进个人或家庭服务机器人实现商品化。

  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第二步,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带动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第三步,到2030年使中国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2019年11月,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服务企业的创新应用,逐步实现深度优化和智能决策。

  2020年2月,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相关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将“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皆列为重点专项。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规划提出,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机器人等产业创新发展。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

  2021年12月,工信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重点产品的研制及应用,拓展机器人产品系列,提升性能、质量和安全性,推动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2、公司拥有丰富先进的技术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而先进的技术储备,截至目前公司已获累计授权专利超过460项,其中发明专利累计超过50项。

  公司选择的是目前扫地机器人行业主流移动导航技术之一的LDS SLAM,即同步定位与地图构建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激光测距模块,精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能够为室内定位和导航算法提供高置信度的测距数据,在此基础上,借助独立研发的SLAM算法,能够有效解决智能扫地机器人在用户家庭环境中的建图、定位及导航需求;同时,公司独创的CPU和GPU协同加速SLAM的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对处理器的性能需求,兼顾了性能和成本。公司还自主研发了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清扫路径规划算法,同时在多传感器的数据融合、机器人的运动控制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使智能扫地机器人的运行路线更精准,且能够有效识别并躲避障碍物,提升清扫路线的智能化。同时公司在断点续扫、重污渍清洁、定制化清扫、是否兼具拖地功能、自动清洁抹布和自动补水等方面也形成了多项研究成果,大大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清扫效率以及清洁能力。

  因此,公司在移动导航定位、避障、清扫三方面皆拥有独立开发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公司可以针对不同产品的应用需求进一步定制与硬件匹配的算法。现有的技术储备和研究成果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3、公司拥有专业强大的研发团队

  公司以研发为核心,专注于技术创新,建立了一支规模与质量并重的专业人才队伍,为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大依托。

  公司研发团队具有深厚的职业背景,并拥有软件算法、电子工程、机械结构设计、制造生产等不同专业的背景和经验。公司除通过自有研发部门进行技术研发,还开展了与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的模式。公司与院校及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建立实习基地、共建实验室等多种模式将学校及科研院所前沿技术与公司研发战略相结合,同时也对研发人员进行储备,保证公司研发力量的持续提升。

  公司专业强大的研发团队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及技术支持,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4、公司研发经验丰富,具有深厚的实践积累

  作为国际上将激光雷达技术及相关算法大规模应用于智能扫地机器人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具备丰富的产品研发经历,自成立以来在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升级上已有多次成功案例,项目研发实践经验丰富,积累深厚,

  公司于2016年9月推出首款产品“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该产品属于激光导航的全局规划产品,突破了扫地机在智能感知与算法规划上的技术壁垒,以体验升级和高性价比推动行业级突破,是行业内第一个在APP端实现高精度实时地图的智能扫地机器人,于2017年获得了“德国iF设计奖”。自此以后,公司陆续推出多款自有品牌,迅速跻身市场占有率品牌前列,2019年公司产品在LDS全局规划路线上的市场占有率更是达到国内第一。2020年公司推出的T7 Pro是全球最早采用AI双目识别避障的产品。2021年上市的T7S系列配备3D结构光避障及全球首创的声波震动擦地技术,推动整个行业迈上新台阶。

  公司已有丰富且成功实践的产品开发及研发成果转化经验,为本项目中技术研发及日后的商业化提供了经验借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如研发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如果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未能如期实现目标,或建成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市场开发投入超出预算的风险。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五)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进行直接效益测算,效益将从公司后续推出的新产品和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智能清洁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公司机器人产品的智能化程度、推动产品性能的提升。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

  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延期时间:拟调整“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延期至2023年4月;

  2、拟调整项目投资金额:拟缩减“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7,300万元,调减的金额共计6,700万元,其中4,300万元投入到“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2,400万元用于公司新建募投项目“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拟调整“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75,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9,300万元;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石头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公司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的建设,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102,200.63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3、除特殊说明,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数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情况概述

  (一)“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规模

  1、情况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石头科技,原计划总投资额为14,805.7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为14,0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本项目旨在通过开发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建立起用户和智能扫地机器人、其他物联网设备之间的智能化操作纽带,用户依托手机终端实现生活服务家居信息的实时查看和智能化操作,增强了客户对联网产品信息的实时查看及操作便利性,加强了公司对于客户需求及产品运行日志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日后公司技术革新和改善用户体验提供支持,增强公司技术实力。

  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37.60万元,基于项目实际进展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拟将“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4月调整至2023年4月。

  公司拟将项目总投资额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调减6,7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由14,805.70万元调整为8,105.70万元,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4,000.00万元调整为7,300万元。上述项目调减的6,7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其中4,300万元投入到“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2,400万元投入到公司新建“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本公告“三、(二)‘新一代扫地机器人’投资规模调整”。“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的相关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次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3、调整原因

  在近三年的实际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务实有效的原则,通过深入挖掘新兴技术背后的关键要素,以业务需求为驱动,对大数据技术栈进行充分选型分析,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数据平台的搭建效率和稳定性,而且大幅有效地缩减了原本募投项目规划中的人力投入。在初始设计时,公司已预先考虑到大规模请求并发等极限情况可能对IoT系统造成的冲击,在架构和协议设计中预留分治空间,以保证架构迭代平稳实施。同时,数据平台架构的合理性和扩展性,也有效地维持了代码的纯净,易于维护,使得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始终受控,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公司石头智连数据平台的基本功能已实现,未来公司将接入更多的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逐步实现该项目的监控平台高覆盖率,且对自动化运维指导集群进行扩容与优化,以及生产环节和IoT数据的对接与密钥分发,提升平台的生态化水平,预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40万元。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对“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拟结合业务需求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4、募投项目论证

  (1)项目可行性

  机器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为相关项目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发展成熟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公司具有成熟的开发经验和较强的技术实力,自研数据分析平台能够整理分析智能设备端各进程运行情况和设备软硬件状态信息等,用以响应用户使用和售后需求,通过提升算法技术提高用户体验。公司自研数据分析平台在行业内技术领先,应用成熟,为产品功能性能分析和售后问题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公司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通过搭建一个手机与智能扫地机器人、其他物联网设备的通信、数据存储和分析、设备升级及智能化提升的“三位一体”综合管控平台,建立起用户及物联网终端产品之间的纽带,实现用户指令实时执行、产品信息及时推送、产品智能化自动提升。该平台的研发已实现手机与智能扫地机器人的智能联接,未来将实现与更多其他物联网智能设备的智能化互联,丰富公司数据平台的手机操控及智能化升级等功能,增强平台对智能扫地机器人、其他物联网设备的支持,丰富产品应用及产品数据库,使升级和开发更具有针对性。

  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将使公司的科技化、智能化服务优势进一步强化。本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对现有主营业务形成支撑,推动公司与其他物联网公司的合作,并为公司新业务开展提供可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公司“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系扫地机器人的辅助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募投项目经济效率测算。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全面支撑公司战略规划,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

  1、项目情况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石头科技,项目总投资额75,759.54万元,募集金资承诺投资额7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在北京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该项目旨在开发6款新一代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的技术性能与智能化程度,实现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的更新迭代,从而实现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系列的丰富与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推广,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2、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4,972.33万元,资金使用进度约达到99.96%。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该项目将拟使用的募集资金追加投资4,300万元。调整投资规模后,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80,059.54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9,300.00万元(新增金额来自“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调减节余的募集资金4,300万元)。

  ■

  除上述调整外,“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3、调整原因

  伴随着5G、AI技术以及激光和视觉技术等技术的成熟,智能扫地机器人发展更趋智能化和自动化,推动了整体行业的快速成长,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在竞争中保持现有优势并为推进行业的发展助力为重点议题,为此,公司也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主业。扫地机器人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依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创新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利用人工智能、slam算法、多传感器融合等先进技术,开发并发布了具备电控水箱、避障识别、自动集尘等创新功能的扫地机器人产品,投入市场后,得到了广大用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后续将继续深耕于扫地机器人的技术创新,投入更多研发资源,致力于提升扫拖性能、优化环境感知、改善人机交互,打造更高品质的清洁产品,实现更加极致的用户体验。进阶性能优化的产品已完成立项,并投入充足资源进行方案论证和开发,为支撑产品开发的顺利进行,仍然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鉴于IoT项目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有所节余,综合考虑,公司拟计划将“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的4,300万元投入到家用扫地机领域的技术探索和产品开发,深耕主业,以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现有优势。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和投资金额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结合相关人员任职履历、个人意愿、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潜在贡献等因素等多方面考虑,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及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张磊先生、王华火先生、王征女士、赵百年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薛英男先生、张予青先生、刘小禹先生将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将继续担任其在公司原有职务。薛英男先生、张予青先生、刘小禹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研发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并持续专注研发体系建设。本次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认定标准和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不会对公司的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公司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相关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考虑相关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时间、学历、职称、创造专利技术的数量、技术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

  调整后:

  1、拥有与公司主营业务匹配的深厚资历背景,在智能清洁机器人及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和技术经历;

  2、在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研发工作,对公司的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

  3、在公司研发体系中担任重要职务,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总经理提名,可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后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公司新增认定张磊先生、王华火先生、王征女士、赵百年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简历及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张磊,男,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入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任软件研发工程师;2015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软件研发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王华火,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研究所担任软件研发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软件研发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韦伯森斯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软件研发经理。2016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软件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华火先生通过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83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王征,女,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年10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电子器件技术支持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手机光学器件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器件组经理。2018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器件开发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赵百年,男,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索尼移动通讯(北京)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深结构工程师,资深供应商品质管理工程师。2019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扫地机器人事业部结构组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百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结合公司调整后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原核心技术人员薛英男先生、张予青先生、刘小禹先生将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保留其在公司的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7人,具体人员如下:

  ■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专注的技术创新及积累,借助于信息化建设,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专业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近三年,研发人员数量呈稳定增长:

  ■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公司日常经营和技术研发均在正常有序进行,现有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时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进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公司的研发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拟回购的数量或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68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136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96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8,136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2,21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530%;按回购金额下限4,068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1,10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7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拟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79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迪女士、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万云鹏先生、财务总监王璇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68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136万元(含)。公司以目前总股本66,806,31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136万元,回购上限7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2,21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68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1,105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5%。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6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68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8,136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796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980,739.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9,155.87万元,流动资产652,025.6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8,136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83%、0.96%、1.25%。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8,136万元作为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41%,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了以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合理、可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全刚先生、副总经理钱启杰先生、监事李琼女士、监事齐来女士曾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卖出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云鹏先生曾因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上述股份买卖情况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相关减持计划内容请见本公告“十二”部分内容。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收到的回复情况如下: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迪女士、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万云鹏先生、财务总监王璇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或偿债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使用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但未使用的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转B63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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