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1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

  ● 增资金额: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5,400万元认缴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4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400万元,公司仍持有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100%股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原名为贵州盘江电力有限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贯彻落实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加快布局发展清洁能源,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公司拟通过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发展新能源业务,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为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向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增加投资5,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400万元,公司仍持有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2-01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概况

  (一)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余建波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经营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资产总额3,491万元,负债总额1,045万元,净资产2,4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拟投资项目情况

  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拟投资的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同意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319号),同意项目备案,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农业光伏电站

  2.建设地址:盘州市柏果镇、盘关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光伏发电装机100MW及集电线路等。

  4.项目总投资:3.7亿元。

  5.预计发电量及利用小时数:该项目预计建设工期180天,项目建成后,预计首年发电量为118,597.16MWh,25年年均发电量为110,632.35MWh,首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76.69h,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96.95h。

  (三)拟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该项目符合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也符合贵州省提出的加快新能源发展的要求。该项目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举措,符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的发展要求。

  2.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

  贵州省作为南方地区的重要能源基地,随着化石能源利用带来的安全环保问题,以及煤炭供需偏紧趋势,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必然。该项目是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在新能源方面取得突破,对融入新能源开发建设具有示范推动作用。

  3.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本项目通过光伏与农业、林业的结合,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既能有效保持水土,提高山体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低产耕地的农业利用价值,又能充分利用盘州市太阳能资源,同时光伏维护还能解决当地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

  三、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电力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按照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规模,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7,400万元,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因此公司尚需增加投资5,400万元。

  (一)增资方式

  按照《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增资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

  (二)增资金额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5,400万元认缴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4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400万元,公司仍持有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100%股权。

  (三)增资用途

  本次增资的5,400万元,以及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原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盘江新能源盘州公司依法依规全部用于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2.本次增资投资新能源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

  3.本次增加投资有利于加快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1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德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17)。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政策,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抗风险能力。会议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原名:贵州盘江电力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7亿元。

  三、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17)。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满足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5,4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5,400万元,用于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四、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18)。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政策,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会议同意公司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负责开展“盘江普定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和项目报批手续。

  五、关于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19)。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黔能源审[2021]20号)和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会议同意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90万吨/年)总投资由12.06亿元增加至14.61亿元(不含矿业权、瓦斯发电站及选煤厂投资),原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相应变更。

  六、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20)。

  为了解决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会议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融资1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均为1年。同时,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国资通法规〔2021〕83号)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八、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国资通法规〔2021〕83号)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1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普定发电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盘江普定发电”)。

  ● 投资金额:盘江普定发电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要求, 为实现“双碳”目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推动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加快实施大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产业发展布局,2022年2月,盘江煤电与安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盘江煤电统筹安排部署,由公司作为主体,在安顺市开展“盘江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暂定名)”建设。现根据项目进展,公司拟在安顺市普定县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盘江普定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和项目报批手续。

  2022年3月29日,上述盘江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续尚需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安顺市盘江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规划电源规模732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0万千瓦、光伏项目300万千瓦、火电项目“盘江普定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抽水蓄能项目270万千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2-01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盘江普定发电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2.住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

  3.注册资本: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为基础。

  4.出资比例:公司认缴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00%。

  5.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粉煤灰、脱硫石膏、蒸汽等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生产及销售;砂石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自用氢气生产。

  上述事项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拟开展项目情况

  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于2022年2月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3月2日取得贵州省发改委《关于支持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黔发改能源〔2022〕132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选址、用地、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待项目支撑性文件办理完成后,报省发改委核准。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2.项目单位:贵州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安顺市普定县

  4.项目建设内容: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5.项目总投资:预计50亿元

  (三)拟开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盘江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发展战略,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是盘江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实施的关键一环,符合国家能源开发的战略布局,对带动贵州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有利于保证“西电东送”战略的持续性,符合“西部大开发”的要求。

  2.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燃煤发电作为煤炭的下游产业,跟公司目前的煤炭主业密切相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普定2×66万千瓦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大力发展煤电一体化,有利于延伸煤炭产业链,有利于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有利于稳定未来煤炭市场。

  3.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煤炭市场供需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延伸煤炭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有利于应对煤炭市场的不利变化,有利于拓展公司煤炭销售市场,有利于发挥电煤优先保供优势、政策鼓励优势等,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投资设立盘江普定发电开展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在做大煤炭产能规模的同时,通过延伸煤炭产业链,发展煤电一体化,有利于促进煤电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经济效益。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项目核准风险

  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尚需取得贵州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选址、用地、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待项目支撑性文件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尽快报贵州省发改委办理核准手续。

  2.同业竞争风险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相关产业投资,因此,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与其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已于2021年向公司承诺:三年内将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发电业务资产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盘江股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1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

  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增加投资情况概述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煤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是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恒普煤业公司所属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根据贵州省发改委《关于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5〕1319号),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2.06亿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发耳二矿一期项目首采区地面村民房屋增多,导致搬迁量大且搬迁费用高,恒普煤业公司对首采工作面位置进行调整,变更初步设计。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黔能源审[2021]20号),设计变更后,矿井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4.61亿元。

  二、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概况

  恒普煤业公司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建设规模90万吨/年,该项目于2017年3月在贵州省能源局完成开工备案,2018年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预计2022年下半年进入联合试运转。

  三、项目投资额增加的原因

  恒普煤业公司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发耳二矿一期项目首采区地面村民房屋增多,导致搬迁量大且搬迁费用高,恒普煤业公司对发耳二矿一期项目首采工作面位置进行调整,将原初步设计一期工程一、二采区合并为本次设计(变更)的一采区,巷道布置、瓦斯抽采方式、设备选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设计相应变更。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黔能源审[2021]20号),设计变更后,发耳二矿西井一期工程项目井巷工程量总体增加2188米,服务年限由28年增加到38年,矿井项目建设总投资由12.06亿元增加至14.61亿元,增加投资2.55亿元。

  四、本次项目增加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可以满足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发耳二矿西井一期项目建成后,公司煤炭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矿机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盘江矿机公司以其持有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盘江矿机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9日,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设备租赁与服务、设备安装与回收、维护、检测与试验等。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盘江矿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1亿元(期限1年)作为流动资金周转,根据银行授信条件,盘江矿机公司请求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同时以其持有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无对外逾期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2-01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解决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对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金强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设备的租赁与服务;综采综掘设备安装、回收与维护;工业设备检测与试验;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井下反井工程施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与修理;设备的承修、包修与服务;工矿配件;矿用井巷支护产品;普通货物运输。

  5.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矿机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盘江矿机公司资产总额9.41亿元,负债总额4.25亿元,净资产5.1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5%,2021年度净利润5,5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盘江矿机公司的融资进展,依法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盘江矿机公司1亿元融资(期限1年)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盘江矿机公司以其持有的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盘江股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盘江股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3.23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解决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矿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根据银行授信条件,公司为盘江矿机公司2022年融资1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盘江矿机公司对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盘江矿机公司以持有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风险相对可控,因此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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