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22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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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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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0万元(含税)。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费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8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实施单位:公司及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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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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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表所列条款修订外,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及第一百八十六条中有关“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体上公告”的表述修改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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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应回避股东为侯军呈、方玉友;议案9应回避股东为侯军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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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传真:0571-87352813 电子邮件:proyazq@proy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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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