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可参见2022年4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披露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31日)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现将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公告内容可参见2021年4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新增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二、 新增理财产品情况

  (一)浙江绍兴苏泊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资产管理人:宁波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还本付息:本产品本金于到期日返还,投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6)投资范围: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7)资金来源: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经营需求。

  四、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部需于每月末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月度投资报告,及所有相关投资合同,该合同需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投资的性质。同时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的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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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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