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重要提示

  1、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13日【2022】783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淳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登记机构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投资者可阅读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本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2)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3)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4)标的指数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同业存单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同业存单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②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③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①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②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③由于标的指数是每天将利息进行再投资的,而组合同业存单利息收入只在卖券时和付息时才收到利息部分的现金,然后才可能进行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因此在利息再投资方面可能会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④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⑤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同业存单及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⑥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⑦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成份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成份券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 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如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券暂停上市、摘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的当前成份券可能会出现暂停上市、摘牌或违约而被踢除指数,此后也可能会有其它成份券加入成为该指数的成份券。本基金投资组合与相关指数成份券之间并非完全相关,在标的指数的成份券调整时,存在由于成份券违约或流动性差等原因无法及时买卖成份券,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当标的指数的成份券违约时,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而导致基金净值下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但并不保证能因此避免该成份券对本基金基金财产的影响,当基金管理人对该成份券予以调整时也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违约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支付主要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资产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的成交流动性情况差异较大,投资者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难以以合理价格变现进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②违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虽然在法律上实现了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 但仍然依赖原始权益人的持续运营,并面临与原始权益人的资金混同风险,因此 当资产支持证券的原始权益人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涉及众多交易方,虽然相关的交易文件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无法排除由于任何一方违约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投资者利益 损失的风险。

  ③信用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

  ④其他风险:此外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中基金管理人还面临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9)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完整的风险揭示内容请查阅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7、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淳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代码:015647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和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发售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八)销售机构

  1、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中心

  名 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电话:021-60607093

  传真:021-60607060

  联系人:张文利

  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的,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或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认购的限额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但对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详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7、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最后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并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5.0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5.00)/1=100,055.00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最后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并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可得到100,055.00份基金份额。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直销平台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3、开户及认购流程

  (1)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账户当日,即可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7: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1)在线支付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汇款交易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汇款交易”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请使用其预留银行卡以网银转账或柜台汇款方式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交易业务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 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提前确保汇款资金在 T日 17 :00(不含 17:00 )之前足额到账。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传真交易协议书》、《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人(即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该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6)填妥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签字;

  (7)《印鉴卡》加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8)开通传真交易的需要签署《传真交易协议》;

  (9)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机构)》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0)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1)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交易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签章;

  (2)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份额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四)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8〕161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联系电话:021-60607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联系人:朱柯达、林彬

  电话:0571一88261668、0571-88269636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6869.6778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电话:021-60607093

  传真:021-60607060

  联系人:张文利

  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联系人:张文利

  电话:021-60607093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韩炯

  电 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联系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联系人:杨伟平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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