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2022-04-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一次性与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高分子”)、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化工”)签订 “设备买卖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辛庄村横三路与纵三路交汇处

  3、法定代表人:金学文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6、博实股份与新时代高分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新时代高分子未签订同类合同。

  (二)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

  3、法定代表人:金学文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6、博实股份与清河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清河化工未签订同类合同。

  从公开信息看,新时代高分子和清河化工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新时代高分子和清河化工专注主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全自动粒料包装码垛机组、全自动粉料包装码垛机组。

  2、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 伍仟壹佰伍拾万元整。其中,公司与新时代高分子签订合同金额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与清河化工签订合同金额壹仟叁佰万元整。

  3、生效条款:买卖双方盖章后合同生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将所有设备发货至买方现场。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或双方书面约定调整交货时间外,卖方逾期交付设备以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卖方逾期超过30日或经买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从第三方采购,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并承担买方从第三方采购而产生的价款差额部分,卖方仍应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如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卖方自愿承诺买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4,557.5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2.16%。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如新冠疫情)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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