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6 公司简称:澳柯玛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798,165,6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53,253.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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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伴随着地产大周期进入尾声,公司所处家电行业国内市场渗透率已经趋于高位,增量红利时代结束,行业需求进入存量更新时代,需求逐渐稳定并呈现出弱周期属性。报告期内,尽管面临着市场需求平淡、大宗原材料价格飞涨等诸多挑战,但行业仍然表现出了较强的发展韧性。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家电零售市场规模同比增长3.6%,但仍未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具体到相关产业,冰箱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了7.9%,冷柜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1.3%,洗衣机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7.3%,空调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1.2%,厨电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2.3%,电热水器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3.0%,小家电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了12.4%。国际市场方面,受中国家电行业的全产业链优势叠加全球范围内居家办公需求激增、中国生产替代效应等因素影响,2021年家电行业出口继续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家电行业全年出口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44亿美元,同比增长24.7%。
另外,随着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以及生活消费水平逐渐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品质,更加注重食品与身体健康。在此背景下,商用冷链设备下游快消龙头进一步加强了渠道终端建设、生鲜电商规模不断扩大、便利店加速扩张,冷链物流规模不断扩大,这些都使得商用展示设备、商超便利设备、冷链物流装备、生物医疗冷链设备等保持了稳定增长。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1年轻型商用制冷设备市场销量同比增长了15.8%,销售额同比增长18.7%;尤其是医用冷柜受国家政策支持、疫苗接种普及、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等因素影响,市场销量同比增长了58%。
公司主要专注于制冷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为国内冷链装备、家用电器领先企业之一,并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公司冷柜产品连续多年获得国内冷柜品牌口碑榜冠军,商用展示及生物医疗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前列,冷藏冷冻陈列展示柜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围绕“打造制冷主业第一竞争力,成为绿色、环保、高品质生活创造者”的目标,近年来,公司由以冷柜为主的传统家电企业,向以全冷链产品为基础的冷链物联网企业转型,推出并实施了“互联网+全冷链”战略,致力于为有温度需求的客户提供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冷链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智慧冷链设备产业已完成商超便利、生物医疗、酒店厨房、生鲜自提、冷库存储、冷藏运输等全冷链产业布局,并借助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冷链物联网管理平台,实现了对终端设备的远程监控、控制及云资源管理,为客户提供智慧全冷链专业定制化服务。公司智慧家电产业以全场景的智慧生活全套解决方案为目标,重点推进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烟机灶具、热水器以及各种小家电等智慧产品的开发,实现了从“硬件模式”到“硬件+服务模式”的跨越。
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主要以“代理+直营(直销)”的营销模式为主;近年公司积极建设数字化的赢商汇开放平台,不断提升整体营销能力,该平台基于销售(B2B、B2C)、物流(TMS)、服务(CRM)、信息(SAP)四大平台,打造O2O线上线下融合营销平台,实现平台与用户的交互,达到创新营销,赢取财富的目的。产品外销以自有品牌和OEM并重,公司积极搭建全产业海外营销平台,持续推进自有渠道、OEM及跨境电商渠道建设,并逐步建设海外组装工厂,海外收入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市场地位、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要变化。同时,公司报告期整体经营业绩与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了一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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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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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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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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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青岛澳柯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更名为“青岛海澳芯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由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上图中“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2月更名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6亿元,同比增长22.19%;利润总额2.59亿元,同比下降5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亿元,同比下降-41.8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5.82亿元,净资产26.3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2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0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了监事会主席李方林先生、监事朱敬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李方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朱敬慧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李方林先生、朱敬慧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方林先生、朱敬慧女士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工作。因此,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谨向李方林先生、朱敬慧女士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根据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拟与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与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商业保理及票据贴现服务业务,与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开展物资配件采购业务,与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数字化项目开发业务,该等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合理;同时,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相关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关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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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建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A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2、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保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3号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3、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电动车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澳柯玛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
4、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慧冷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金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投资)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9%股权,为融资租赁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金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金汇投资合计持有信诚保理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信诚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由此,信诚保理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沂南电动车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沂南电动车公司100%股权,由于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沂南电动车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澳慧冷云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慧冷云公司7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由于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澳慧冷云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具备金融监管机构所要求的融资租赁资质;信诚保理公司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审核具备商业保理资质,并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具有专业的票据贴现服务与风险控制能力;沂南电动车公司具有专业电线线束等家电物资生产配套能力,具有相应生产资质,能够保质保量进行物资供应;澳慧冷云公司具有丰富的数字化项目开发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项目开发需求。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慧冷云公司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结合其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合理判断,均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慧冷云公司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商业保理合作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物资采购协议》以及《数字化合作协议》,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融资(经营)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经营)租赁支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优势,向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产品(以下简称“租赁物件”)。该业务合作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公司销售租赁物件时,租赁物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未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而一次性收取相同租赁物件销售的市场公允价格,并保证提供同等的运输、售后等所有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件所负债务承担余值回购担保责任。有关融资利率和租赁费用,根据融资款实际发放日人民银行定价基准利率并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2、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与信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信诚保理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上下游供应链资源,为公司的上下游供应链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金融方案支持。公司利用信诚保理公司的资金优势,向信诚保理公司提供与买卖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而开展的各类保理业务。该业务合作适用于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本次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用,根据人民银行实际发放日定价基准利率和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3、票据贴现服务业务
基于公司向供应商以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供应商对收到的商票有提前变现需求,信诚保理公司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为配合供应商及时变现其收取的公司商票,提高供应商资金周转能力,增强公司供应链配套管理能力,公司委托信诚保理公司为需要在公司变现商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信诚保理公司根据公司开出的商票,就供应商的融资需求提供后续的服务、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供应商的商票提前变现;信诚保理公司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票面利率的价格谈判和制定,最终执行的贴现价格须经公司审核通过。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就上述服务,公司向信诚保理公司按商票贴现金额支付1.6-2%的服务费,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7.8%以上的业务,服务费按2%执行;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在7.4%-7.8%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8%执行,年化贴现率低于7.4%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6%,年化贴现利率不能低于7%(含)。
4、物资采购业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沂南电动车公司采购电线、线束等原材料,双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5、数字化项目开发业务
为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快产品的转型升级,公司委托澳慧冷云公司进行相关数字化项目的研发及后续实施、运维、智能硬件配套等。有关定价以具体项目的开发工时费、研发材料费、智能硬件采购费用及通用技术购买等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而进行,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交易对手方所拥有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发展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货款的快速回收,并借助融资(经营)租赁等金融手段实现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获得更好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供应商资金的周转,增强公司供应链配套管理能力;有助于快速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起,已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调整。 可比期间的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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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会对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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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0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孟庆春先生、黄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第七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第八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第十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斌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孙明铭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第十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十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2年度预计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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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要提用,在授权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除上述融资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游客户购买公司产品进行的供应链融资承担差额补足义务3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浙商银行分销通业务等)、融资租赁等业务承担回购义务2亿元。
2、2022年度预计担保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3、2022年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签署有关融资、担保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如下:
(1)融资业务授权范围: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开具信用证、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各类贸易融资业务;融资租赁、信托、委托融资、理财融资工具等其他融资业务。
(2)担保业务授权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满足业务需要进行的供应链融资差额补足、融资租赁等业务承担的回购义务等。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5亿元以内、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融资业务和担保业务相关协议文件。
(4)为保证公司资金运营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授信相关文件。
(5)本授权自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止。
第十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第十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第十五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2万元,公司承担与现场审计有关的食宿费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第十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第十七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第十八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第十九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第二十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议案、第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含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9.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674.75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544.26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27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9.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14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在不超过29.5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或相关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主体共同协商确定,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公司完成既定的经营计划与发展目标,是为了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及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融资及履约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信状况具有充分的了解,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674.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544.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4%;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
● 投资范围:安全性、流动性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当日止,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审议程序: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短期投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2022年根据公司部分经营业务需要按账期付款的特点,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经营资金短期闲置时间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短期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流动性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当日止。
(六)投资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签署有关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短期投资管理制度》,设立了以公司高管为核心的联合审批机构,明确短期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管理,按月评估投资效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募集资金与自有流动资金进行严格区分,只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可以提高自有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下转B1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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