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243版)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2年4月24日上午在西安市凤城五路105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111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和监督作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罗华兵、张利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员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人员担任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介

  1、 罗华兵先生

  罗华兵: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绍兴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科副科长、后道封装车间主任、杭州士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杭州友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澳之品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玛斯特(杭州)酒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杭州美泰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信息披露日,罗华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华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华兵先生未有《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因此,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张利平

  张利平: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部长、综合部部长、甘肃微电子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信息披露日,张利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利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利平先生任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因此,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480,8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96.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2,419,321.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47,580,675.0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9-10001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9日,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增资103,000.00万元,用于实施《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模》项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公司”)增资90,000.00万元,用于实施《TSV及FC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控股子公司华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增资138,000.00万元,用于实施《存储及射频类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

  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公司、昆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公司和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多芯片封装扩大规模》项目、《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模》项目、《TSV及FC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存储及射频类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23,925.81万元进行置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9-10033号)。截至2021年11月30日,该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 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兴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6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2万元,新增费用为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60万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销售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9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总额为26,526.27万元。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肖胜利、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不超过27,650万元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交易总额为26,526.27万元,实际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金额。但按交易类别分,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2,2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2,347.74万元;预计向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传感器产品、设备及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1,251.67万元;预计接受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水、电、暖气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168.14万元;预计向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1,792.64万元;预计向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集成电路产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2,0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12,679.92万元。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予以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1,607.1845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向东;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

  根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806,362,735.2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10,496,754.49元,2021年营业收入7,194,148,249.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7,725,588.30元。

  2、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高耿辉;住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号;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的设计、生产和应用服务。

  根据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81,744,827.98元,净资产为274,087,053.54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9,085,398.95元,净利润41,368,578.05元。

  3、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53.482万元;法定代表人:肖胜利;住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14号综合办公楼B端四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90,246,205.38元,净资产917,615,074.79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11,512.11元,净利润59,724,114.21元(母公司口径)。

  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51.6453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江龙;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经营范围:电子、电工材料制造、销售;微电子材料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51,421,372.70元,净资产365,527,134.64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28,332,752.72元,净利润40,518,519.87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任该公司董事。

  2、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3、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85%股份。

  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文瑛曾任该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关联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公司为其封装集成电路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为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供水、供电、供暖和提供集成电路封测服务,并向其出租房屋;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华天机械有限公司、华天科技(宝鸡)有限公司、甘肃华天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零星备件、设备、工程服务等,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水华天集成电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包装材料;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水华天传感器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部分传感器产品及工程服务,其子公司西安华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华天慧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出租房屋及供水、供电等,其子公司天水华天电子宾馆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会议招待等服务;公司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塑封料。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分别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签订IC封装协议,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及房屋租赁等合同,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各项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天科技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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