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7 来源: 作者: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06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105012号)。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专项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紧跟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引,持续聚焦新能源及环保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体化的绿色发展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一)公司的业务构成

  1、主营业务

  新能源业务。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公司已搭建起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超2GW。

  生态环保业务。公司立足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修复等领域,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周期解决方案。近年来因受PPP项目清库等行业政策影响,公司生态环保业务收入持续下降。作为传统生态治理业务的补充,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公司依托现有光伏基地,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试点“茶园综合体”项目,建成以大别山油茶产业化为基础,从育种、育苗、栽培到油茶压榨全流程农产品产业,努力打造中国茶油知名品牌。

  2、其他业务

  供应链业务,主要是为河北华融环保产业园区入园企业提供丝网原材料。我司子公司过往曾负责园区经营,该子公司被转让后,出于过往的良好合作关系,我司在一段时间内仍协助受让方保持供应链客户稳定、渠道畅通,及业务延续性,故转让至今我司仍从事原有丝网制品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供应链业务才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公司继续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及新能源、生态环保等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逐步回升,供应链占比正逐渐下降。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对于新能源业务中的光伏发电业务,公司自持电站运营发电取得电费收入,采用电量销售结算经营模式。涉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电站需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节能评估、土地等相关流程后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后投入运行,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电价执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

  对于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中涉及的工程类业务,主要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EPC、PPP等,项目运作主要包含项目策划一一项目规划一一项目设计一一项目融资一一项目实施一一建设交付一一项目运营一一项目退出八大环节;EPC 模式下项目运作包含设计一一采购一一施工的全过程总承包。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环境

  1、新能源业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我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4.88GW,风电装机容量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新增光伏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十四五”首年,新能源发电建设实现新突破,呈现新特点。

  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目标,向清洁低碳能源转型已成为必由之路。中国围绕“双碳”目标的实现进行了部署,为整个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光伏、风电、储能将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承担重要任务,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2亿KW以上。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2030年达到25%的发展目标。目前,各省市响应“双碳”目标,也纷纷出台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鼓励性文件。

  2、生态环保业务

  “十四五”是中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2035年全国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的关键基础。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下,未来的环保产业将担负起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产业经济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2021年12月,《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2022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也进一步指出,将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未来新能源产业将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之年,也是光伏平价上网的启航年,更是迈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起始之年。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及环保行业均具有天然的绿色低碳属性,与碳中和理念十分契合,产业发展迎来良好机遇。

  (四)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目前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超2GW。公司凭借自身商业模式、强大的资源整合及市场开拓能力、良好的工程品质及商业信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厚积薄发的实干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1中国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2021ESG绿色公司之星”等荣誉。基于助力绿色中国的生态环保业务进展显著,以及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工程方面取得的成绩,公司还荣获了“2021年度碳中和先锋”、“2021中国绿色环保产品”、“全国粮油示范工程示范加工企业”等各项肯定及褒奖。

  此外,公司已获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并申报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可参见公司2021年报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节 重要事项”等相关内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0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中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公司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计提557,349,682.87元,累计转回坏账准备156,488,321.94元,出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687,838.09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8,514,450.95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749,297.91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50,263,748.86元。

  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275,892.41元,加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07,596,526.95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797,872,419.36元。

  由于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故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董事会和管理层就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2,068.81万元。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97,872,419.36元,实收股本为1,486,870,3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2021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召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0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王志波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 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使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 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不满足利润分配的基本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针对公司在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公司已针对缺陷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B376版)

本版导读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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