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137版)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250,695.8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3,599.3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7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3.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1月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因执业行为受到北京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的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北京贵州大厦四层万峰林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 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程墨涵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2,720,502.7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20,502.76元。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披露。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煜邦嘉兴提供担保余额为11,654.7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计松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智能装备、仪器仪表、输变电装备、智能无人飞行器、充换电设施及相关产品制造、加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智能无人飞行器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力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充换电设施及器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煜邦嘉兴100%股权。

  煜邦嘉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0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2%及2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此次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62,797.89元;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323,599.3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41,324.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至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德勤先生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

  董事兼副总裁黄朝华先生

  副总裁于海群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至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026.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19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已全部赎回,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煜邦嘉兴提供募集资金中的78,020,110.34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4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公司起草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末,公司总资产为113,081.03万元,较年初增长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252.14万元,较年初增加42.3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2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2.3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20.6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4.11%。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周德勤先生根据2021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对2021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周德勤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

  全部9位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董事兼副总裁计松涛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黄朝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41,324.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报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2,720,502.7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20,502.76元。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初余额3,814,323.33元,报告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6,878.76元,报告期未转回,本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051,202.09元。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北京贵州大厦四层万峰林厅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以届时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该政策不影响2020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科目之间重分类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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