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04-28 来源: 作者:

  (上接878版)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的董事黄芳女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其他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提供经纪、资产管理等服务,接受软件服务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分别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原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公司)原股东签署的《关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 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2019年6月19日,湘财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湘财证券公司股份。2019年6月18日,湘财股份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意向性协议》,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9年7月1日,湘财股份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7名湘财证券公司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9年12月30日,湘财股份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7名湘财证券公司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同日,湘财股份公司与湘财证券公司股东一一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意解除并终止原协议及原协议项下的交易。

  此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所持有湘财证券公司99.7273%股份,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9年10月31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589号),截至审计基准日,湘财证券公司的净资产为723,631.51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234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湘财证券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63,738.32万元。经湘财股份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标的资产最终定价1,060,837.82万元。

  (二) 决策及审批过程

  1. 2019年7月1日,湘财股份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2. 2019年12月30日,湘财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等规定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对于国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情况,其各自同意由国家电网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国家电网已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

  此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湘财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湘财股份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号)核准本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湘财股份公司成为湘财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受让湘财证券公司99.7273%的股份等事项。

  二、收购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

  (一) 减值补偿承诺

  根据湘财股份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6名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交割至湘财股份公司为准)起三个会计年度(重组实施完毕当年为第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况,交易对方应当就减值部分计算应补偿金额并进行逐年补偿。

  (二) 减值测试及资产减值补偿

  在减值测试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湘财股份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意见、问答的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 标的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下的补偿金额

  如减值测试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况,交易对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就减值部分计算应补偿金额并进行逐年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期标的资产减值额-交易对方在减值测试期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每一交易对方按照其在重组下转让湘财证券公司股份占各交易对方合计转让湘财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确定各自应补偿的金额。

  2. 优先补偿股份数量的确定

  在进行逐年补偿时,交易对方应优先补偿股份。每一期补偿股份的数量按照如下公式确定:每一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重组时湘财股份公司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湘财股份公司在减值测试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当期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且该交易对方应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在减值测试期内所获得的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向湘财股份公司作相应返还。

  根据上述约定计算得出的交易对方当期需补偿的股份,应由湘财股份公司在该年度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并履行相应内外部程序后以1元总价回购并依法处置。

  3. 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时现金补偿金额

  如某一交易对方于重组时所获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当期其应承担的补偿股份数量,则差额部分由该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继续向湘财股份公司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该交易对方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重组时本公司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并确定交易对方当期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后,交易对方应于当期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交易日内将应补偿现金金额一次性汇入湘财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

  4. 补偿总额的限定

  每一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的减值测试补偿总金额,不应超过其在重组时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

  三、减值测试过程

  (一) 湘财股份公司已聘请中联评估公司对湘财证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估值,并由其于2022年3月19日出具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511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2021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1,616,495.12万元。

  (二)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湘财股份公司已向中联评估公司评估履行了以下工作:

  1. 已充分告知中联评估公司评估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 谨慎要求中联评估公司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2348号〕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 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三) 比对两次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次中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釆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收购时点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本次评估中联评估公司不采用收益法原因为标的资产属于典型的证券行业,合理预测证券公司未来盈利情况在实践操作中较难实现。尤其是在近两年股市剧烈波动、监管政策频出的背景下,证券公司业绩也巨幅波动,委托人难以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历史业绩情况对未来盈利进行客观、可靠、准确的预计。因此评估师本次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 根据两次评估结果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四、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工作,湘财股份公司得出以下结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1,616,495.12万元,扣除湘财股份公司支付的增资款219,317.37万元后,收购标的资产100.00%股权价值为1,397,177.75万元,大于湘财股份公司重组置入湘财证券公司资产时,湘财证券公司100.00%股权评估值1,063,738.32万元,标的资产股权未发生减值。

  五、本报告的批准

  本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等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

  相关运输等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4、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议案8.02:其他关联方(如为公司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 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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