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35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2-04-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含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016、2022-024、2022-031、2022-033)。现对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六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含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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