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1 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名称: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简称: 中英人寿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598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楼12层、15层、10层01、06-09单元、24号楼27层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经营区域: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17个省、市,包括:广东、北京、四川、福建、厦门、山东、湖南、河北、江苏、辽宁、湖北、河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陕西。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95545
§2 财务会计信息
2.1资产负债表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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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利润表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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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现金流量表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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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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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财务报表附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1)收入
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仍适用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而不适用于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该修订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2)租赁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评估首次执行日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由于在首次执行日不存在租赁亏损合同,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4)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与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外,其他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于2021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3.51%。
三、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如附注三、19和附注八、1所示,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净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12月31日的准备金合计人民币494.34百万元,减少2021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合计人民币494.34百万元。
四、合并范围变更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下列已合并之结构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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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差错
无。
财务报表附注的其他内容请参见我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aviva cofco.com.cn )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下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栏目的相关内容。
2.6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聘请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师。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普华审计,普华认为我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我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保险责任准备金情况
3.1评估方法
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根据销售渠道、产品代码、分支机构、年龄、性别、保险期间、保单生效至评估时点所经历的时间、缴费期间以及缴费频率对单个保险合同分类,并将同类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进行加总平均后作为一个计量单元。
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
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含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主要包括: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退保给付等;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及续期佣金等。
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对边际进行单独计量。公司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公司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
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产生首日利得的,不确认该利得,而将首日利得作为剩余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发生首日损失的,对该损失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是以摊销载体的现值乘以摊销因子(K值)计算得到。摊销因子在首日计算且锁定,不随未来评估假设的改变而改变。在评估日,如果评估假设改变,公司需要根据当前假设重新计算最优估计负债、风险边际和利润驱动因素的现值,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等于更新后的利润驱动因素现值和首日确定的摊销因子之乘积。
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公司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按保险金额等与保险利益有关的因素的现值作为剩余边际的摊销基础,将剩余边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万能险或投连险,公司使用拆分出来的死亡给付的现值作为摊销基础;即期年金使用年化的养老金现值作为摊销基础。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的,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以锁定。
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对于短期险,公司使用年化保费乘以赔付率假设加上维持费用作为保险合同责任给付的无偏估计。由于公司非寿险产品不具备充足的数据基础,公司参考行业边际率来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作为校验标准。按照未赚保费法,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税金及附加及保险保障基金等增量成本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校验标准。
以上初始确认后,按二十四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假如合理估计负债加风险边际大于以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校验标准,则认为存在保费不足,多出的部分被认为是保费不足准备金。剩余边际即全部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减去合理估计负债和风险边际的部分。如果有保费不足准备金,则剩余边际为零。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按最高不超过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及案均赔款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由于公司非寿险产品不具备充足的数据基础,公司参考行业边际率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
3.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承担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分红账户累计盈余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计提相关负债。
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计算风险边际。即使用不利情景下的负债减去基于合理估计的负债。长期险风险边际目前考虑的因素有费用、发生率、死亡率、退保率、折现率、以及万能险保费失效率。风险边际在每一评估日重新计量,以反映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剩余边际是在已考虑风险边际的基础上为达到不确认首日利得的目的而存在的边际,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在合同初始确认日,用剩余边际与摊销载体预期未来现值的比值作为摊销比例K。后续计量时,摊销比例K锁定,不随未来评估假设的改变而改变,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为摊销比例K与评估日摊销载体预期未来现值的乘积。
4.负债充足性测试
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3.2评估假设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还须对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所需要的假设作出估计,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在确定这些假设时,公司同时根据预期未来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
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包括非寿险、寿险和长期健康险)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本公司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根据保监发[2017]23号和保监会财会部发[2017]637号文等相关规定,由基础利率曲线附加综合溢价组成,其中基础利率曲线由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终极利率过渡曲线、终极利率三部分组成,综合溢价的确定考虑税收、流动性效应和逆周期等因素。2021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03%-4.95%(2020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21%-4.95%)。
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分红和投连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2021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包含风险边际的分红折现率假设为4.85%(2020年12月31日采用同等方法:4.85%),投连险的折现率为5.32%(2020年12月31日采用同等方法:5.71%)。
折现率及投资收益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行业水平,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公司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寿保险行业标准的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的相应百分比表示。
本公司基于行业发生率、产品定价假设(主要参考再保险费率)、以及过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并结合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来确认长期险产品疾病率的最优估计假设,短期险产品的损失率假设根据实际理赔经验来确定,销量不足的短期险损失率假设采用行业经验来确定。
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退保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按照产品类别、缴费方式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估计值,作为费用假设。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目前通货膨胀率假设为年2.5%。费用假设主要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
本公司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合同约定的可分配盈余中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确定,保单红利假设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在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目前确定为3%。
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为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赔付率水平,该假设用于预测未来赔款发展,从而得出最终赔付成本。各计量单元的赔付发展因子和预期的赔付率以公司近五年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公司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为2.5%。
3.3评估结果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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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20年底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4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4.1风险评估
2021年,中英人寿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体系得到贯彻执行,各大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并处于容忍度水平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确保公司的战略达成和稳健经营。
各大类风险评估简要说明如下:
保险风险: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24.4亿元,较上年减少2%,主要原因是大规模退保风险降低;非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0.6亿元,较上年增加3%,是由于业务增长使得非寿险风险暴露量增加。公司已建立保险风险限额管理、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在产品开发和定价管理、在售产品管理和经验分析、准备金、再保险、核保核赔、退保风险、费用管理等方面,满足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要求。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最低资本44.8亿元,较上年减少8%;其中利率风险较上年减少5.4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配长久期债券;权益风险较上年增加3.6亿,是由于提高了股票及未上市股权的配置。公司持续从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控制缺口水平,改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配置长久期利率债,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水平,降低利率风险对资本及盈余的影响。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8.7亿元,较上年减少9%,主要原因是信托计划的减持,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下降。公司已建立信用风险限额管理、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在信用评级、投资交易对手、再保险交易对手、应收款项管理等方面,满足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要求。
操作风险:搭建起较完善的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每年重检风险分类模型和风险控制矩阵(RCM),持续运用操作风险三大工具(RCSA、KRI、LDC),采取风险管理方法将操作风险降低到合理水平。评估期内操作风险管控良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战略风险:落实战略规划的制定、审核、落实、评估、调整和报告要求;在战略规划、全面预算和重大决策过程中,积极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和实施风险应对措施;持续监控和分析内外部变化,报告影响公司经营和战略达成的风险。评估期内战略风险管控良好。
声誉风险:落实声誉风险归口管理机制,加强声誉风险事前评估和防范,完善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处置声誉事件,统一对外沟通和信息发布;开展品牌建设、自媒体平台等工作,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持续开展“星星点灯·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评估期内声誉风险得到管控,未发生重大声誉事件。
流动性风险:落实流动性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控和报告等要求。报告期内各季度的流动性覆盖率(LCR)均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偏好,压力情景下公司未来三年的净现金流均为正数,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4.2风险控制
1.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介绍
公司积极遵循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监管规定,借鉴中粮集团、英杰华集团双方的风险管理经验,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体系。
(1)风险偏好体系
风险偏好体系由上至下包括总体风险偏好、大类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三个组成部分。
公司旨在正确、审慎地承担和管理风险一一即通过平衡风险和收益,承担和管理与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承担意愿相一致的风险,并控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
总体风险偏好包括资本、流动性、特许经营权价值(含行为风险)、经营成果四个维度。在此基础上,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关键风险指标体系在风险管理系统中运行,监控和报告风险状况。
(2)风险组织架构
公司已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风险、法律合规和内控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密切配合、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风险治理架构,形成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的三道防线框架。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负责。董事会设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ARMC),协助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治理、风险偏好、风险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以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设有资产负债委员会(ALCO),负责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配置、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
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 (RMC)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监督整体风险状况和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管理层其他专业委员会包括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ALEC)、投资管理委员会(IC)、产品评审委员会(PAC)、两核委员会、总公司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企业永续经营管理委员会(BCMC)、信息技术规划与创新委员会(ITSC)、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发展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模型风险监督委员会等,协助高管层履行相关风险管理职责。
(3)风险政策制度体系
结合监管规定、股东要求和自身实际,公司已制定较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明确风险战略、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等事项,以及对各大类风险的管理要求。通过建立一体化的政策制度体系,覆盖全部业务分类,贯穿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实现对公司各个层级的管理支持,在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对公司重要领域和高风险事项实施重点控制。
公司搭建了与风险紧密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风险控制矩阵(RCM),强化重点业务领域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体现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完成风险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自评估,以规范流程、消除盲区、有效运行为重点,对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自评,揭示经营管理中的内控问题,细化风控措施。
(4)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
围绕风险识别、评估、管理、监控和报告(IMMMR)等风险管理活动,公司已建立风险分类模型、风险控制矩阵、风险指标库、风险事件库、风险和控制自评估、关键风险指标监测、风险事件报告和管理、风险问题追踪和关闭、自上而下风险评估等风险管理工具和流程。
公司定期识别公司整体层面、各职能领域、各分支机构的风险,尤其是影响公司战略和目标达成的关键风险和新风险。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计量,评定风险影响、发生概率和风险等级,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得到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风险控制矩阵(RCM),持续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报告。
(5)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风险和自评模块、风险事件管理模块、风险指标管理模块、风险问题管理模块、风险报告模块、以及合规和内控等模块,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等功能,并根据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变化进行调整。
公司积极推进偿二代信息化建设,率先开发“偿二代二支柱评估管理系统”,支持偿二代二支柱SARMRA、IRR的评估、报送和管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成本效率等。
(6)风险文化和风险考核
公司通过培训指导、内部沟通、高层表率等方式,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树立“风险管理创造价值”、“风险与收益相匹配”、“风险管理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等风险管理文化;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有效运行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为规范风险治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将“风险管理考核评价”纳入高管层、职能部门、分公司总经理等各层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评估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范围内不断增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经营满足风险偏好要求和利益相关者期望,从而保障公司的战略达成和稳健经营,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为实现上述风险管理目标,公司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策略,明确和强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按照公司既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贯彻执行基于风险的决策,积极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公司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风险识别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风险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风险预警,协助管理层决策。
中英人寿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体系得到贯彻执行,各大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并处于风险偏好范围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支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战略达成。风险管理监管评估保持行业第一梯队,风险综合评级(IRR)已连续22个季度获得A类评级;适用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SARMRA)监管评分为84.51分,位居寿险行业第4名。
公司将继续贯彻监管和股东要求,强化行业领先的全面风险和内控管理体系;守住风险底线,支撑战略达成和稳健经营;一、二道防线共力促发展,打造中英风控品牌。重点围绕偿二代建设和监管项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资金运用风控机制等方面落实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偿二代二期规则、非现场监管体系等监管新规的宣导学习和管理提升,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打造风控品牌。二是守住风险偏好的底线,加强风险偏好与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的联动管理,有效管控重大风险。三是推动风险管理贴近业务,培育风险文化,完善风险治理,强化三道防线,形成管理合力。四是着眼行业发展,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提升风控能力。
§5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5.1公司2021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 5 位的保险产品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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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 2021 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 3 位的保险产品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
5.3公司 2021 年度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 3 位的投连险产品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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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偿付能力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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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末,我公司整体偿付能力状况良好,处于健康水平。
§7 公司治理信息
7.1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英杰华集团,股东双方持股比例均为50%,无实际控制人。
7.2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及其所持股权的质押和解质押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报告期内,出资及持股情况无变化,其所持本公司股权无质押和解质押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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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股东大会职责、主要决议,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
暂无
7.4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及董事兼职情况
1.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及公司上市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对聘用、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设立法人机构、重大对外投资(该投资应当遵循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政策)、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产处置与核销、重大资产抵押、重大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捐赠等事项,包括:
(1)审议批准公司设立法人机构,法人机构是指公司直接投资设立并对其实施控制的境内外公司;
(2)审议批准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指引及相关调整方案等监管规定的相关内容;
(3)审议批准单项资产价值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或者年度累计资产价值超过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RMB25,000,000)的其他资产购置事项;
(4)单项资产账面净值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或者年度累计资产账面净值超过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RMB25,000,000)的其他资产处置与核销事项;
(5)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或者年度累计总额超过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RMB25,000,000)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万分之三之和的对外捐赠事项;
(6)审议批准单项资产价值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或者年度累计资产价值超过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RMB25,000,000)的公司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进行的担保事项。
(十四)聘任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选聘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十七)审议批准监管规定应由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和重大风险解决方案,以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等风险管理事项;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持续关注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状况,监督管理层对偿付能力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并每年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状况的报告;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合规政策及公司年度合规报告;
(二十一)根据公司需要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二十二)审议批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批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授权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员工)薪酬方案;
(二十四)审议批准在公司当时已拥有分支机构的城市以外的其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二十五)审议批准由总经理提议的与分销、产品、信息技术、人力资源、保险管理、客户服务、投资及任何其他重大业务事宜有关的策略;
(二十六)任何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RMB5,000,000)的重大仲裁、诉讼或和解程序的提起,及就上述程序达成的任何解决办法、和解或协议;
(二十七)公司与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一方之间在非正常的业务过程中,以非商业条款达成的任何交易的实施;
(二十八)批准变更公司的名称,但以遵守公司为其中一方所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为前提;
(二十九)审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约定的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人员构成
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有5位在任董事,均为非执行董事。由孙彦敏先生担任董事长,其他成员为Randy Lianggara梁民信先生、姜正华女士、李德罡先生、Haifeng Tan谭海峰先生。
3.董事会工作情况
依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利润分配及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021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定期会议,均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全年董事会审议议题共57项。
4.董事简历及董事兼职情况
孙彦敏董事长
孙彦敏,男,55岁,硕士学历,自2019年1月23日至今担任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64号,同时兼战略规划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
孙彦敏先生现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2月-2018年2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总监;2018.02-至今,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彦敏先生兼职情况如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粮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粮资本(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粮资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明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下转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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