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491版)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充分发挥票据价值,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与国内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含额度共享)专项授信额度(均为往年度授权需重新续签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于不同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会有不同之处,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资产池中含对资产池内企业授信额度共享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表述不尽相同,是指协议金融机构通过对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允许在共享额度总额内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调剂使用。

  2、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授信共享额度不超过4亿元。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资产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金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充分利用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作为抵质押进行融资,盘活金融资产资源,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效益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及其它未到期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及其它未到期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审计服务费公允。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2、经核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安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安锋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分管公司战略规划继续留任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卢安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安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86,762股。

  卢安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卢安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庆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庆波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王庆波先生简历

  王庆波先生,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广东雷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美的安得物流事业部财务总监,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财务副总监,美的工业设计公司财务经理,美的风扇厂财务主管。

  王庆波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8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

  一、方案使用对象

  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3)不在公司担任管理等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时,40位激励对象尚有41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10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30万份。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董事会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2日,并同意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715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66,988,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05,028,996.68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5、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45元/股调整为9.36元/股。

  6、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金分红金额316,306,214.6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调整为以3,161,924,646股(公司总股本3,163,062,14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7、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职位调动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8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2,715万份调整为1,825万份,行权价格由9.36元/股调整为9.2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8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47.50万份,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1,825万份变为1,277.50万份。

  8、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时8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47.50万份予以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由于3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462万份股票期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1人调整为46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277.50万份调整为815.5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6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349.50万份,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15.50万份变为466万份。

  9、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3,163,062,1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10、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26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11、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46位激励对象已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8,200份,尚有3,476,800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476,800份予以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职位变动担任监事,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共56万份股票期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46人调整为40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66万份调整为41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0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410万份,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已授予未解锁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9.15元/股调整为9.03元/股。

  二、本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结束,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40位激励对象尚有41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40位激励对象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1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410万份。

  三、本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我们同意对其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相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该事项完成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完毕。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注销40名激励对象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1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顺德环保科技

  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年9月29日,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共同签订《盈峰环境顺德环保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017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

  产业园主要定位为环境在线监测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环卫机器人、水处理设备等高端环境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环保科技项目孵化基地,以及提供配套的环保服务。产业园分两期建设产业园一期建设已完成,总投资6.11亿元。现公司拟开展产业园二期建设,总投资预计6.00亿元。

  上述公司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上涌以南地块。

  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定位为二期为固废处理设备及系统集成新建项目、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装备与互联网+环境系统新建项目,新能源装备与智能环卫机器人研发与制造,以及环境技术研究与孵化基地,研发大楼,综合配套大楼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8 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2.8。

  4、项目投资规模:产业园二期建设总投资预计6亿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二期投资将根据环保市场发展状况分步完成。建设费用主要为建筑工程投资、配套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其他资产费用等。

  5、项目建设期限:二期建设施工工期预计42 个月。

  三、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智慧服务的发展战略,以及充分发挥顺德地区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领域的优势,公司联合顺德区政府共同打造顺德科技环保产业园。产业园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环境高端装备、智能装备领域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以及总体战略的实施和品牌价值的提升,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正面影响。同时,产业园对助力顺德区环保产业的升级、环保产业链条的完善、环保产业影响力的提升、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优化有着积极的作用。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3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专股份”)至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上专股份的控股权。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及上专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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