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7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2年4月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5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172,3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建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建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监事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经事后审核,对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补充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议案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议案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核查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议案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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