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431版)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现。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130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5,728.66万元,超募资金41,820.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41,820.4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等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思林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思林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等规定。思林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思林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

  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和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茂林、珠海横琴思林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 1003 号 2 号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文件须在 2022年05月18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文件要求如下: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原件。

  4、注意事项: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备律师见证。

  3、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个小时达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应当严格遵循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方可参会。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

  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22156-822

  电子邮箱:dm@smartgiant.com

  传真:020-39122156-862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思林杰科技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含税),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00.00万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深圳市迅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5%以上股东谢向东曾担任董事企业上海芬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自2021年09月28日起谢向东不再担任上海芬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22年10月起深圳市迅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对其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22年1-9月预计交易金额。

  注2:2022年度预计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截止2022年3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迅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深圳市德富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机器视觉产品、其他,提供维护或技术服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思林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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