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86版)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独立董事吴艾今女士,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保荐代表人苗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对芯片业务板块管理体系进行了调整,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芯片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铁军持有公司股份545,703股(其中,500,0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万铁军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辞职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芯片业务板块管理体系进行了调整,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芯片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建议2022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志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就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鉴于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雪娇女士的《辞职申请》,张雪娇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张雪娇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雪娇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庆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庆西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

  曾庆西简历

  曾庆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11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于2017年4月入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办助理。

  曾庆西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

  (4)回购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968,02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8%;按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980,81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开展相关减持工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或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968,02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8%;按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980,81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将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和下限测算,假设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50,627.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3,489.17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37,973.4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76,454.76万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45%,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9%。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开展相关减持工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适时拟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通知及公告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本次回购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或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 实际出席董事8名(受疫情影响,董事毕垒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王小川、吴艾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06,003.17万元,同比增长42.4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08.64万元,同比增长139.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2BJAA70143),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2,086,376.9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564,064.78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44,899,476.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4,547,621.3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26,423,445.16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67,114股),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230,602.68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2022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2年审计收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人民币41.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15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在下列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万铁军被免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决定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免去万铁军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岳涛先生、郑永进先生、钟翔平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李克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

  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郝春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郑永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向公司推荐郝春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郝春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4月修订)。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规范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规范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278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74,547,114股变更为2,371,767,114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业务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27、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2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王小川先生、吴艾今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1、提案14、提案19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0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监事刘铁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忠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2BJAA70143),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2,086,376.9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564,064.78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44,899,476.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4,547,621.3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26,423,445.16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67,114股),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230,602.6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栩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忠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朱忠朋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此,公司提名张栩娜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1)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0.0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225.0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536.86万元。

  2)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发行费用0.00万元。

  3)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80.80万元,手续费支出0.02万元。

  4)2021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投入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9,470.20万元。

  5)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833.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累计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833.96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746,570.64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下转B288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