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上接B2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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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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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三)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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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总经理张辉女士提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聘任孟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孟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孟丽女士简历。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孟丽女士简历:
孟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曾从事集团企业办公室管理工作,历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监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今兼任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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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2年4月30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1的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国芳、张春芳、张辉、张辉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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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
邮政编码:730000
传 真:0931-8803618
联系电话:0931-8803618
E-mail:gfzhengquan@guofanggroup.com
联 系 人:李忠强、马琳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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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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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制度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末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已开业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一)控股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甘肃地区、宁夏地区、青海地区共拥有已运营门店12家,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6家,分别为东方红广场店、白银世贸中心店、宁夏购物广场店、张掖购物广场店、西宁国芳百货店、国芳G99购物中心;超市6家,分别为综超广场店、综超曦华源店、综超长虹店、综超七里河店、综超南川店、综超皋兰店。公司经营面积共33.96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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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川地区其他租赁面积631.13㎡;报告期内,兰州地区东方红广场店新增地铁商业街项目租赁营业面积3,420.79㎡(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联营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公司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正式营业,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道坪北环东路888号,经营面积10.62万平方米,经营业态为奥特莱斯,物业权属为项目公司自建,租金为“固定+浮动”的利润分成模式。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类情况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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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零售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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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6:00
● 网络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 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uofanggroup.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三)网络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国芳先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辉女士,董事会秘书孟丽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广大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8: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uofanggroup.com),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广大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roadshow.cnstock.com/)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931-8803 618
传真:0931-8803 618
电子邮箱:IR@guofang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蒋勇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严格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回避了所有有关关联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依据公司整体经营实际运行情况,对2022年经营目标进行了务实、合理的预算。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6,000,00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9,234,578.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8,585,655.80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6,505,955.24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9,905,341.26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89,374.82元后,公司2021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40,923,457.8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6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6.99%。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张辉阳、张芳萍、张小芳租赁五处物业用于经营,租赁费用合计2,052,194.74元;子公司向关联人任照萍出租物业用于经营,报告期内租金收入64,403.67元;向关联方甘肃顺宝商贸有限公司等采购商品,产生交易金额8,185,521.91元;向关联方甘肃顺宝商贸有限公司等销售商品,产生交易金额1,613,312.37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由关联方张国芳、张春芳提供借款担保15,000.00万元;公司向关联公司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74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国芳;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住宿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持股50%,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辉、张辉阳分别持股25%。
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出租:
* 兰州市七里河区火星街100号营业场所,租用面积为1750平方米,租期二十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免租期5年),年租金(含税)198,450.00元,租金每五年递增5%,每季度支付一次。
* 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1522-1524号营业场所,租用面积为2394.78平方米,租赁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年租金(含税)804,646.08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2、张辉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4,303.7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6%,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辉阳向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出租位于兰州市广场南路4号国芳百货一楼营业场地,租用面积为106.8平方米,租赁合同每年一签,租期一年,年租金(含税)1,025,280.00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3、甘肃顺宝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利安小区14幢;法定代表人:张晓燕;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润滑油、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服装、汽车配件、家俱、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该公司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务品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孝忠之配偶张晓燕持股75%,张国芳之妹张小芳持股10%。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装品类。
4、甘肃通祥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火星街80号704室;法定代表人:张蕾;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及原粮油)、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阀门管件、消防器材、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电器成套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上两项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仪器仪表、矿产品、化工设备、石材、阀门管道、包装材料、电线电缆、电动工具、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办公耗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潢装饰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国平控制公司;该公司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装品类。
5、兰州泰源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家具市场3号楼610室;法定代表人:斯巧珍;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化妆品的批发零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弟张国平控制公司;该公司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装品类。
6、甘肃豪嘉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38号2单元702室;法定代表人:张小芳;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箱包皮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电气设备的批发零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之妹张小芳及其配偶刘立伟各持股50%;该公司与公司签订联销合同,经营服装品类。
7、任照萍,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之弟张庆华之配偶,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签订联销/租赁合同,经营电器品类。
8、张小芳,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张国芳之妹。公司向关联人租赁位于兰州国芳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白银世贸中心一楼营业场地,租用面积为 150.51平方米。租赁合同每年一签,租期一年,年租金(含税)108,367.20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9、张芳萍,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张国芳之妹。公司向关联人租赁位于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白银世贸中心一楼营业场地,租用面积为 150.51平方米。租赁合同每年一签,租期一年,年租金(含税)108,367.20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10、张国芳,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8,050万股,持股比例42.12%,与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为夫妻。张国芳、张春芳共同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1、张春芳,女,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940万股,持股比例20.9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为夫妻。张国芳、张春芳共同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2、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4B61M6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碱水沟188号三号楼,法定代表人:郑学明,注册资本:叁亿元整,成立日期:2018年05月31日。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通讯器材、化妆品、箱包、钟表眼镜、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家电产品、日杂用品、皮革、玩具、灯具、家具、家居用品、工艺礼品、黄金制品、金银首饰、珠宝、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用品、健身器材、花卉批发零售;电影院、餐饮服务、美容美发、KTV、电子游艺、室内娱乐(消防验收合格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除高危体育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图书、音像制品、烟草制品、药品零售,食品加工、销售,蔬菜、水果、食品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灯箱制作、喷绘;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自营或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自有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不含自营酒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系公司参股公司,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持股比例50%,董事张国芳、张辉任该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委派监事、财务总监各一名。
13、宁波燕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316897459T,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增,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033幢10-1-48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系股东、董事张辉阳之配偶控制的公司,持股比例55%。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4、宁波燕园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47172M,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增,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033幢10-1-38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系股东、董事张辉阳之配偶控制的宁波燕园姚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5、宁波燕创德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1W5378,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增,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033幢10-1-6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系股东、董事张辉阳之配偶控股(持股比例95%)和北京燕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持股比例5%)之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6、北京燕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9440136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蓉,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3号楼28层2801内2803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系股东、董事张辉阳之配偶控制的宁波燕园姚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7、宁波燕创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43313618209,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增,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033幢10-1-70室至10-1-80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系宁波燕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4.9351%)和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之配偶(持股比例35.0649 %)共同投资之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8、杭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084583708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惠凤,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八堡家园15排18号 。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系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国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和杭州市上城区八堡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比例51%)共同投资之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19、黄山市国盛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1766891994D,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5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国芳,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河西路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游服务;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张春芳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20、白银国芳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745885181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辉,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西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智能停车服务;一般旅馆;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城市停车场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其他餐饮服务;焙烤食品制造;房地产租赁经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快餐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正餐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系股东张国芳、张辉、张辉阳共同投资的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其中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持股94%,张辉持股4%。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21、甘肃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91620000710204462T,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立国,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26-328号第36层3604室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之妹张巧芳(持股比例42%)和刘立国(持股比例50%)、吕梅仙(持股比例8%)共同投资之公司。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22、张掖凯莱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MA72740P5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建平,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高铁西站国芳商业综合体1期项目9号楼4楼 。经营范围:店管理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停车服务;酒店用品、日用杂品、食品、酒水饮料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系兰州广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建平(持股比例50%,系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姐妹张芬芳之配偶)、张小芳(持股比例25%,系公司控股股东张国芳之妹)、张芬芳(持股比例2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之妹)共同投资设立]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接受其酒店服务(住宿)。
三、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四、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
(一)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度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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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下转B2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