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57版)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7,017.54万元。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1、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及下属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拟托管的议案》,托管事务实施后,晨报传媒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的有关主体为:日报传媒、都快控股、每日传媒、萧报传媒、富报传媒。具体收入分成方式和比例如下表:

  ■

  授权经营和收入分成的价款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经营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2、关联企业间广告经营,依据杭州市域内同类型媒体之市场公允价,按公司委托社会广告中介公司之代理价折扣测算。

  3、其余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授权经营与收入分成相关的关联交易已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同时,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固定采编费用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021号、2016-029号公告。2019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纳入收入分成的收入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2019-037号公告。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都快控股、每日传媒公司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作了变更,详见2020-038号公告。

  2、其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行业政策特殊性的原因,收入分成按照《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定价,其余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曹国熊、章丰、傅怀全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定价,其他关联交易参照一般商业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2021年末,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9,725,584.92元,不涉及关联方。

  ■

  2、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7,232.34元。

  ■

  3、商誉减值损失主要系:商誉为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资产组(北京红舞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艾特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励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智明远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朋智博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1.08%,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北京红舞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艾特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励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智明远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朋智博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22〕252号《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故计提商誉减值5,999,476.71元。

  二、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

  1、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4、长期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当单项他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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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579.2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2022年初,本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543,04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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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8,244,156.48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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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快房传媒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8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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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577,261.89元,具体情况如下:

  ■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24,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十一、会计处理过程和依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对本次核销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十二、公司开展的相关工作

  本次坏账核销因交易对方处于吊销或注销状态、胜诉但无资产可执行、破产程序已终结等原因,相关子公司已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全力追讨,最终确认已无法收回。上述子公司相关部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十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资产总额为9,968,461.37元,其中已计提的资产损失为9,966,613.37元,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额为1,848.00元。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十四、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十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较小;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核销资产。

  十七、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十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列支的坏账损失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核销资产9,968,461.37元。

  十九、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为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任意时点总余额不超过4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金额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投资总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2、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将及时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资金投向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相关理财产品。其它类型的投资,均应根据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授权及期限

  以上额度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每笔理财产品的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防范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违约风险或不能兑付的风险、募集失败的风险、理财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风险、资金使用方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以及政策和法律风险等。

  公司已建立并将继续完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日常管理、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切实可行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从事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中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强化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1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13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30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业务信息: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1家,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9,9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照,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同行业及公司历史审计费用等,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经综合比较,预计2022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2022年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负责、严谨的审计服务,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监事会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偿

  使用资产暨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于2019年与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房租租赁合同》,承租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中心7号楼,租赁期为2019年3月1日-2023年8月27日,根据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向华媒控股提供的招商扶持政策,在上述租赁期内不向华媒控股收取租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无偿使用事项被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补助金额。本公司参考周边同类楼盘租金的公允价值计算该政府补助总额并计入其他收益,该补助实际未发生现金收付。2019年合同签署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照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指标,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2020、2021年,该免租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已经披露,详见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4月30日分别披露的2020-042号、2021-039号《关于无偿使用资产暨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目前,根据周边楼盘的租赁公允价值计算,预计2022年该笔其他收益约1,226.24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万和国际7号楼系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为推动杭州市数字经济产业链,对公司实施“数智文创产业生态运营商”战略的重要支持。万和国际7号楼作为“华媒智谷”(一期)项目,属于公司“品”字型产业布阵中“数智文创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成立浙江华媒智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市场化运营管理平台全面统筹“华媒智谷”(一期、二期)”项目的整体策划和运作,引入优质企业。

  承租后,公司根据需要进行了装修改造。万和国际7号楼总面积16,797.79平方米,共25层,其中公司自用6层,约占总面积的24%,其余对外营业出租,目前出租率为96%,租金根据市场行情会有所波动。目前,旗下众创空间筑谷寺已引进19家科技型企业,孵化3家“5213”人才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无偿使用事项被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实际未发生现金流入,根据周边楼盘的租赁公允价值计算,预计全年将有1,226.24万元全额计入本公司2022年其他收益,相应计提出租的房租成本660.30万元及自用租赁费用565.94万元,合计1,226.24万元。

  综上,无偿使用万和国际7号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公司整合、开发资源,不断推进文化园区平台的建设,为公司“品”字型产业布阵提供有力支撑。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4 月1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4月28日10:0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董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八、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年报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符合2021年度公司实际运作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符合2021年度公司实际运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需要满足日常经营、在建工程等资金需求,保障偿债能力。因此,提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五、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审核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符合公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核销部分资产。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其中财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017号《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020号《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和2022-025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4日9:30一11:3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6、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7

  2、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一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受托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余空格保留空白;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4月1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年4月28日9:3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李宏娅因工作安排无法亲自参加,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傅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强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勤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需要满足日常经营、在建工程等资金需求,保障偿债能力。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工程等重大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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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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