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295,840.00元(含税),该方案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15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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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多个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公司工程总承包及工程设计业务涉及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涉及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代码:E48)。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随着全球经济的进步和科技的高速发展,很多先进的理念及技术都被广泛应用到制造业,特别是伴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发展和进步,现代制造业越来越向知识密集型、设备及信息密集型方向转变,从而推动项目建设模块化的发展。模块化的项目建设方式在制造过程及项目实际投产上具有诸多优势,使得越来越多行业的项目建设向模块化趋势发展。

  (一)模块化制造的优势

  1.符合国际化分工产业格局,平衡全球生产资源

  将大型的、复杂的装置通过设计拆解为数个工业模块或将多个相关工艺流程中的设备及管路集成至单个大型模块,在工厂预制、预组装代替传统工程建造模式在项目现场施工的工作模式,使得项目的主要建设过程能够从施工现场转移至异地工厂,能够发挥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在国际化分工产业格局下,我国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工业模块生产基地。

  2.避免恶劣的施工环境

  石油天然气开采、矿业等行业,对于大型装置模块化有着较高需求,主要原因为其项目建设地多为人际罕至的地区且自然环境条件恶劣,不适合大规模现场施工作业,大大提高了项目建设的难度、周期和成本。而采用模块化制造方式,可以把大型开采及生产装置设计拆解成各种具有功能的中小型模块,异地制造完成后运输至现场进行简单安装即可生产,有效地避免了恶劣的施工环境。

  3.成本及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保

  模块化制造能够在更优良的厂区生产环境中实施集中生产,工作内容相对固定明确,可以提高大型装置的制造质量;同时,不同模块之间可以同步制造,从而可以压缩项目建设周期,以更好地对在建项目进行成本控制。

  模块化制造的模式,能够避免现场建设过程中交叉施工的现象,并通过先进的仪器和技术手段完成大型装置的检测,大幅提高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系数。

  在传统现场施工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造成的影响,模块化制造的模式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二)大型装置模块化的优势

  通过模块化方式制造的大型装置具有方便拆卸的特点,在生产线升级改造、检维修、回收利用等方面具有诸多优势。

  1.生产线升级改造

  模块化为工业企业提供了许多可能性,可以同搭积木般将不同功能的工业模块组装成新的生产装置。在项目建设初期,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需求及资金情况,采用产能较小的生产装置;后续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或工艺路线的革新,企业能够将生产装置进行快速拆卸并扩建,同时将技术领先的工艺设备集成到现有流程生产装置中,用于替换或新增的工业模块可以提前进行设计和制造,从而大幅降低扩产或技改所需的停工时间。

  2.生产线检维修

  通常工业企业对整条生产线停工检修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及成本,而通过模块化方式建设的生产线,可以在连续生产的情况下,通过拆卸单个模块化装置实现整条生产线的检修工作。

  3.生产线回收利用

  生产线上各个模块相互独立、拆分便捷,可以实现循环利用,有效降低成本。

  公司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项目建设服务,为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性提供保障。

  (一)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

  工业模块的设计过程以大型装置所需达到的工艺用途为基础,根据其工艺设备、空间布局等因素,综合应用结构设计、三维建模、总装、管道应力计算、吊装运输等多项设计技术将大型装置拆解成数个模块或将多个相关工艺流程中的设备及管路集成至单个大型模块,并对各个模块的结构、管路、控制系统、安全检测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工业模块的制造过程需应用预制、焊接、拼装、检测、吊装等多项模块制造技术。

  公司主要产品为工艺模块、管廊模块以及管道预制件。工艺模块的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工艺模块之间用途差异较大,公司具备将各类大型装置进行模块化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工艺模块主要应用于化工行业,并已延伸到油气能源、矿业、水处理等多个行业。管廊模块以及管道预制件是连接各工艺设备的桥梁,提供介质输送枢纽的作用,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的工业模块均为非标准的定制化产品,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外观、特点及用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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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服务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环节服务能力,可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包括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维保等在内的各类工程服务,具体包括工程项目的总体策划、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及经济分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设备及系统检维修等工作。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实行总承包。通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并结合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和要求,配备有工程设计、采购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完备的专业队伍。

  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指派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部,分别由项目设计组进行工程设计,由项目采购组负责采购,由项目施工组执行施工过程及施工管理。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试车,业主验收合格后予以交付。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是在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商业目标和技术路线开展用于项目实施的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通常情况下,在与业主充分沟通协商,得到齐全的项目设计输入和要求后,包含选址条件资料、工艺技术方案、关键设备、政府部门相关批复等必要信息后,各专业设计人员分工开展工作。

  公司设计部门配备总图设计、工艺设计、管道设计、动静设备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电气仪表设计、暖通设计、消防及给排水设计等专业设计人员,在具备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的同时为工业模块设计以及工程维保提供技术保障。

  3.工程采购

  工程采购是指公司根据业主工程项目的特点及需求,为其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定制化选型服务及采购。公司具有完备的采购体系,能够快速响应业主的各项需求。

  4.工程施工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涵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以及施工劳务等,具备精细化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施工作为公司“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全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之一,能够通过施工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形成反馈,为未来其他项目设计提供经验和指导,减少变更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设计能力。

  5.工程维保

  公司工程维保业务主要包括业主厂区内指定设备和系统的检修、维护、修复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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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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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307.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3%,实现净利润10,94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5%。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19,790.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4,60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9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0,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4,4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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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含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和新设立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E11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4,158.95万元,负债总额24,630.24万元,资产净额39,528.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27.2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156.8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45.40万元,净利润3,683.5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7,043.27万元,负债总额27,734.18万元,资产净额39,309.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56.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386.82万元。

  (二)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1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ASME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4,689.54万元,负债总额4,058.56万元,资产净额20,630.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8.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36.98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247.2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1,668.95万元,负债总额3,513.03万元,资产净额28,155.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8.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91.46万元。

  (三)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168号南楼7层S706-38A

  法定代表人:杨清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空调设备、水处理设备、电力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阀门管件、计算机软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橡塑制品、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科技、能源科技、自动化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931.73万元,负债总额2,223.87万元,资产净额1,707.8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5.5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21.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56.50万元,净利润349.2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51.28万元,负债总额2,382.23万元,资产净额1,869.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379.40万元。

  (四)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129弄7号316室

  法定代表人:杨清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管道、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电气及仪表工程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劳务分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油漆保温,金属材料销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非标准件(除特种设备)生产加工,化工石油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2,107.85万元,负债总额41,907.21万元,资产净额20,200.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850.7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375.80万元,净利润3,991.6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622.31万元,负债总额24,496.56万元,资产净额21,125.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455.9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预计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9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5,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0%。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情况

  (下转B262版)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67 公司简称:利柏特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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