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33版)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全面评价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5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33)》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合同及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及外汇保值等,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融资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部分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时,由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近年来,随着下属子公司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保理”)业务的快速增长,其资本金已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华菱保理业务规模和融资渠道,增强其资本实力及服务钢铁产业链的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湖南钢铁集团零对价受让公司持有的华菱保理49%未实缴出资股权并以现金24,380万元实缴出资的事项。目前,该事项尚在履行深圳金融监管局审批程序,增资款尚未到位。

  为满足华菱保理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华菱保理拟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5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3.80%/年,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肖尊湖先生、易佐先生、肖骥先生、阳向宏先生、李建宇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通过了该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华菱涟钢投资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中高牌号硅钢日益增长的需求,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拟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投资额313,682万元,建设周期32个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涟钢投资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华菱湘钢节能发电公司实施高效余能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煤气综合利用效率,提升自发电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拟通过下属湖南华菱湘钢节能发电有限公司新建高效余能发电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自发电量11.14亿kWh/年。项目投资额4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湘钢节能发电公司实施高效余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37)》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主楼1206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并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 2022年5月23日。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旭英、刘婷

  联系电话:0731-89952860、89952853

  传 真:0731-8995270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932”,投票简称为“华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2022年4月1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视频方式。

  (三)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四)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的监事有任茂辉先生、汤建华先生,视频出席的监事有王春华先生、郭勇军先生、朱有春先生。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任茂辉先生向各位监事报告了2021年度对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检查情况,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22]2-2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29)》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0)》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时兼顾提质增效、超低排放等领域的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08,632,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3,503,424.7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鉴于公司2019年制订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已期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将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该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22] 2-218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1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或异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32)》和鉴证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7.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5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8.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全面评价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 225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9.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33)》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近年来,随着下属子公司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保理”)业务的快速增长,其资本金已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华菱保理业务规模和融资渠道,增强其资本实力及服务钢铁产业链的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湖南钢铁集团零对价受让公司持有的华菱保理49%未实缴出资股权并以现金24,380万元实缴出资的事项。目前,该事项尚在履行深圳金融监管局审批程序,增资款尚未到位。

  为满足华菱保理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华菱保理拟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5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3.80%/年,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议案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出具了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华菱涟钢投资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中高牌号硅钢日益增长的需求,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拟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投资额313,682万元,建设周期32个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符合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符合公司品种结构向优钢、特钢方向转变的高质量发展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华菱涟钢硅钢产品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涟钢投资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0张,发行价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2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390.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华菱涟钢2250热轧板厂热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预算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714.9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

  [注2] 华菱钢管180机组高品质钢管智能热处理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预算10,6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4.98万元(含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的未置换金额96.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

  [注3] 华菱湘钢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预算12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495.59万元(含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的未置换金额107.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28,036,024.45元。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时兼顾提质增效、超低排放等领域的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08,632,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3,503,424.7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华菱钢铁(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7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4,870,753,237.54元,占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6,822,121,538.98元的71.40%。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认可,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提交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菱涟钢投资新建冷轧硅钢

  产品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中高牌号硅钢日益增长的需求,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拟新建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投资额313,682万元,建设周期32个月。

  2、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华菱涟钢冷轧硅钢产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选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约562亩,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新建常化酸洗、20辊可逆轧机各一套及无取向退火机组,实现年产20万吨无取向硅钢、10万吨无取向硅钢冷硬卷、9万吨取向硅钢冷硬卷;

  第二步,新建常化酸洗、连轧机组、无取向退火机组,确保一期项目整体实现年产40万吨无取向硅钢、20万吨无取向硅钢冷硬卷、18万吨取向硅钢冷硬卷。

  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约313,68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约为297,782万元,第一步计划投资168,040万元,第二步计划投资129,742万元;项目土地购置费用约15,900万元。

  5、项目建设期: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启动,工期约32个月,其中第一步计划工期18个月,第二步计划工期14个月。

  6、项目资金来源:60%为自有资金,40%为贷款。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分析

  1、硅钢应用场景广泛。硅钢作为一类功能性钢铁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力和电讯工业,用于制造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互感器、继电器等设备,在电能的生成、传输与使用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是促进电气产品升级换代的基础材料,能够较好地降低能耗和提高电机、变压器、电器等设备的使用寿命。取向硅钢主要用于变压器行业,产品附加值高但需求总量小;无取向硅钢主要用于电机行业,量大面广,下游主要面向大型电机、中小型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2、中高牌号硅钢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目前,我国硅钢产量、表观消费量处于增长期,其中,无取向硅钢中高牌号产品占比较低,部分依赖进口,国内中高牌号硅钢市场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国家“双碳”及“能耗双控”等强有力政策背景下,大电机、中小型电机行业无取向硅钢需求向高牌号、薄规格方向扩展;空调家用电器朝着高效、变频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变频空调和压缩机对薄规格高牌号硅钢用量会逐年增长;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汽车用硅钢将面临较大市场需求。《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用冷轧无取向硅钢带(片)》国家标准于2018年6月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硅钢牌号要求,主要为薄规格高牌号硅钢品种;5G、大数据、智能家居等工业能效升级需求快速提升将进一步带动中高牌号无取向硅钢需求。硅钢产品符合国家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政策,产品紧缺,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快品种结构升级。经过前期积累,华菱涟钢已经基本掌握全流程硅钢生产工艺技术,并在技术研发、储备以及优质客户的拓展上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电工钢年产销量超150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但硅钢生产条件严苛,要求钢质纯净,需严格控制有害元素及有害夹杂物的尺寸、形态以及数量,因此对冶炼、连铸、热轧、冷轧、退火技术等要求很高。目前华菱涟钢的硅钢产品在品种、质量等方面较国内先进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本次新建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中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及取向硅钢,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华菱涟钢品种结构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华菱涟钢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冷轧硅钢生产基地。

  (二)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华菱涟钢投资建设冷轧硅钢一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符合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符合公司品种结构向优钢、特钢方向转变的高质量发展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华菱涟钢品种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菱湘钢节能发电公司

  实施高效余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煤气综合利用效率,提升自发电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拟通过下属湖南华菱湘钢节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节能发电”)新建高效余能发电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自发电11.14亿kWh/年。项目投资额4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

  2、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华菱湘钢节能发电公司高效余能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选址在华菱湘钢厂内,拟新建一套150MW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设施。包括建设一套150MW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电网输送及并网系统、锅炉烟气脱硝等环保设施、项目所需的公辅系统,拆除老热电区域部分建筑物。

  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额4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2,931万元,设备费用约22,069万元,其他费用约5,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启动,2023年6月投运,建设工期12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30%为自有资金,70%为贷款。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分析

  在“碳中和、碳达峰”政策背景下,钢铁企业面临着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仍是钢铁行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华菱湘钢节能发电公司新建150MW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可充分利用钢铁生产过程中伴生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发电,是对二次能源的充分利用,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减少碳排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

  本次新建的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是目前钢铁行业参数较高的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代替华菱湘钢原有小容量低参数的机组,将有效提高机组的热效率,降低综合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煤气利用效率,增加自发电量,缓解用电紧张,提高经济效益。

  2、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华菱湘钢投资150MW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项目,符合国家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减少碳排放,改善周边环境,促进华菱湘钢和所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煤气利用效率,增加自发电量,缓解用电紧张,进一步降低外购电成本,从而提高华菱湘钢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0-3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

  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保理”)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华菱保理拟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5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3.80%/年,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菱保理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华菱保理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肖尊湖先生、易佐先生、肖骥先生、阳向宏先生、李建宇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全体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拆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湖南钢铁集团由原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于1997年11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2003年,出资人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将湖南钢铁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华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控股”);2010年、2017年,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将华菱控股所持湖南钢铁集团合计7.03%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钢铁集团以钢铁制造为主业,另外还涉及上游钢铁辅业、资源开发、下游钢材深加工、金融投资、商贸物流领域等多元集群产业。2017年至2021年,湖南钢铁集团业务稳步增长,经营规模稳居钢铁行业前十强。其中,营业总收入由1,025亿元增长至2,197亿元,利润总额由54亿元增长至150亿元,发展势头良好。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经查询,湖南钢铁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菱保理拟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必要性、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交易的必要性

  华菱保理于2015年7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当前实缴2亿元。其主营业务为向公司上游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保理标的为供应商向公司销售原料后形成的应收账款。该业务有助于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正常供应,从而促进钢铁主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华菱保理业务的快速增长,其资本金已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华菱保理业务规模和融资渠道,增强其资本实力及服务钢铁产业链的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湖南钢铁集团零对价受让公司持有的华菱保理49%未实缴出资股权并以现金24,380万元实缴出资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湖南钢铁集团对华菱衡钢增资及华菱衡钢增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20)》。交易完成后,公司和湖南钢铁集团将分别持有华菱保理51%、49%股权。目前,该事项尚在履行深圳金融监管局审批程序,增资款尚未到位。同时,公司在2020年可转债项目中根据监管要求出具了《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资金投入的承诺》,承诺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的资金投入。目前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短期内无法为华菱保理提供股东借款。由于华菱保理的商业保理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为维持其保理业务规模,从而更好地服务钢铁主业,华菱保理拟从湖南钢铁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经与湖南钢铁集团协商一致,本次拆借资金利率参照华菱保理1年期银行借款成本确定,即不高于3.80%/年。该利率系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华菱保理同期平均借款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菱保理与湖南钢铁集团拟签订《拆借资金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湖南钢铁集团向华菱保理提供资金拆借的总额不超过5亿元,利率不高于3.8%/年,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并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华菱保理正常运营,以更好地服务钢铁主业,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资金拆借利率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华菱保理的1年期借款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至今,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94.68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用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正常运营,以更好地服务钢铁主业,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用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正常运营,以更好地服务钢铁主业,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粘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资金拆借利率系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华菱保理的1年期借款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长期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25%。

  3)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时间相近、租赁物类似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5)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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