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25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2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系公司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玉龙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1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确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8.01、8.02、9、10、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2、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 话:0754-89650738

  传 真:0754-89650738

  邮 编:515041

  (二)其他: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127,661,245.21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840,69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78,230,073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以此股本数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646,014.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回购股份累计支付1,029,100.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应纳入2021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预计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94%(以具体实施为准)。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134,253,6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6.1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4,940.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882,573.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462,36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制定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一)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等九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监管上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446.24万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1,446.24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81,446.2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3,737.9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446.24万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联泰环保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联泰环保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内容:为了保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关联交易的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背景及授权内容

  鉴于公开招投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的投资金额较大,而参与竞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同时,现阶段公开招投标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中鼓励拥有多方面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的竞标。在此背景下,为了保证公司参与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一)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在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优势,而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工程施工能力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包括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达濠市政自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工程400多项,各项工程合同履约率及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曾先后获得优质样板工程等奖项157项,其中:市级奖95项;省级优质样板工程48项;国家及部级奖14项(其中: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奖3项;全国市政样板工程奖1项)。国家级工法3项,省级工法2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因此,公司选择达濠市政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及与具备其他高等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项目竞标时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

  鉴于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的竞标属于日常经营事项,但与达濠市政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涉及关联交易,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投资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达濠市政为联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达濠市政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投标招标项目的竞标,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59,317.9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行业设计;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装配式建筑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开采;货运经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濠市政资产总额为1,720,685.07(人民币,下同)万元,负债总额为802,108.57万元,净资产为918,576.50万元,营业收入为620,012.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702.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四、审议程序

  (一)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回避了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保证了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便利性,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不存在新增的共同投资,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非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六、本次授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授权的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升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

  (二)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竞标成功,公司尚应根据项目中标后的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预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000(人民币,下同)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长沙联泰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合计为4,0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2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为子公司在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担保额度32,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北二环二段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长沙联泰100%股权,长沙联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长沙联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长沙联泰提供担保借款余额合计为4,08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融资预计总额3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借款余额345,949.86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7.93%;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1,5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8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告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说明

  ■

  (下转B227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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