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15版)

  成科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成 科先生:男,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职学历。现任本公司部门高级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灌云县龙苴供销社采购员、农资仓管组长、业务副主任,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仓库主管、物流中心经理,新日股份物控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日股份”)相关部门确认,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731.34万元,具体补助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31.34万元,作为其他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已经2021年度审计机构确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9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至0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hui@xinr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9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9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崇舜先生、总经理赵学忠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港先生及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9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至0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hui@xinr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8109915

  邮箱: dongshihui@xinr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1,491,472.74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9,489,991.66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6,617.63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40,671,901.2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4,983,846.2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已在规定期内到期收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12月,湖州强业建筑工程公司因与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价值为330万元的财产。银行实际冻结公司资金390万元,超出法院要求冻结金额60万元。经公司与法院、湖州强业建筑工程公司沟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法院已解除公司390万元的财产保全措施。详情请查阅公司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和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2021年12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705,649.97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经公司与法院、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沟通,法院已解除公司10,705,649.97元的财产保全措施。详情请查阅公司与2021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0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2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日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日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新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2021年末,天衡所合伙人人数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2020年审计公司家数约189家。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6家,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审计客户主要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 2020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3家,收费总额1,711.41万元,审计客户主要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除本公司外,天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7 余年,承办过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海澜之家(600398)、江苏国信(002608)、江苏舜天(600287)宁波韵升(600366)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纽威数控(688697)、海锅股份(301063)等企业 IPO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0余年,承办过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天衡所拟委派王伟庆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伟庆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沙钢股份(002705)、红宝丽(002165)、中利集团(00230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中利集团(002309)等企业 IPO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2020年度费用相比,增长幅度为20%。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衡所2022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后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鉴于募投项目“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拟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3,977.57万元(暂估,含利息收入),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 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延期至2023年6月。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拟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3,977.57万元(暂估,含利息收入),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拟将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505,428.46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9,634,143.92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7,945.95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8,800,769.51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6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变更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6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详情请阅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022年2月,“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31日,“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待支付尾款中包含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款项金额为229.2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首先,本次募投项目前期投入中,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包含承兑汇票及电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4,149.03万元,该部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其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建设进度的基础上,严格管控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合理调整配置资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拟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3,977.57万元(暂估,含利息收入),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之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拟决定将该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6月。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内疫情反复及当地政府对建筑工地防控政策影响,新日大厦施工进度一直未达预期。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新日大厦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进度受到新日大厦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的影响;

  3、由于新日大厦的建设承包单位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链紧张,导致部分工程的分包施工单位起诉承包单位和新日股份,延缓了新日大厦的施工进度,项目进展缓慢;

  4、公司2020年下半年与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办理注销施工许可证、对已完工工程核算等程序,并于2020年12月与江苏苏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流程,影响了新日大厦项目的施工进度;

  5、公司新日大厦项目管理团队在非工业厂房类建设项目更换建设单位方面,经验不足,耗费大量时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公司已完成建设承包单位更换事宜,新的承包建设单位目前建设施工进度符合施工计划预期。

  2、公司安排专人不定期巡查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及时汇报施工进度。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拟对“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延期,本次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日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崇舜先生、赵学忠先生、陈玉英女士、张晶晶女士、李青先生、王晨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陆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章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崇舜 先生: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任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理事长、无锡市锡山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担任无锡市人大代表。曾荣获“2003年度无锡市劳动模范”、“2006年度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2008年度无锡市优秀民营企业家”、“上海世博会‘世博城市之星’”等称号。

  赵学忠 先生:男,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在陕西电信集团宝鸡分公司工作,曾任北京新日总经理。

  陈玉英 女士:女,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北京新日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晶晶 女士:女,199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锂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青 先生:男,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电动车研究院院长,曾任农业银行宝鸡分行助理经济师、北京新日研发部设计总监、新日股份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新日股份工业设计中心总监。设计了风雅系列、云燕系列等多款电动自行车及四轮多功能巡逻车。

  王晨阳 先生:男,197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申达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秘书、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 炎 先生:男,1962年8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及部门经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锡梁溪分公司总经理。

  吴新科 先生:男,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任教,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电力电子系统中心访问学者(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中达青年学者。曾获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自然科学类)、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科技进步类),中国电源学会青年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

  陆金龙 先生,男,195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自行车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轻便车分公司总经理,无锡小轮自行车厂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厂长,荣获过中国自行车协会特殊贡献奖。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晨阳

  电话:0510-88109915

  传真:0510-88109915

  邮箱:dongshihui@xinri.com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

  4、邮政编码:214106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有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潘胜利先生、石清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成科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成科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潘胜利先生:男,1981年11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信息化总监,监事会主席。曾任陕西省宝鸡市社会福利厂办公室主任。

  石清平先生:男,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总监,曾任武汉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副总经理助理。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成 科先生:男,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职学历。现任本公司部门高级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灌云县龙苴供销社采购员、农资仓管组长、业务副主任,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仓库主管、物流中心经理,新日股份物控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13、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7、审议通过《关于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关于新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海通证券关于新日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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