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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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一一“C377-C3770助动车制造”(中类-小类)。电动自行车为重要的民生交通工具,用于居民日常代步和休闲娱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电动自行车因其低碳、经济、节能和便捷的特点而深受欢迎。

  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从无到有,产品由零星使用到大范围普及,发展至今其市场规模在全球范围内居于首位。经过多轮行业洗牌后,电动自行车行业属于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较低,但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各生产企业在规模、盈利能力、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上逐渐拉开了距离,层次化明显。

  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品牌竞争的加剧,品牌集中度持续上升,在品牌分化的过程中,品牌竞争格局已经基本清晰。一线品牌企业注重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更新和销售网络的建设,品牌影响力和公司的综合实力较强,市场认知度高;生产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低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其产品类型主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占有份额逐步减少。当前,除公司之外,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线品牌企业主要包括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台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品牌竞争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当前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和未来走势,一线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对行业的运行节奏正在产生影响。

  新国标正式实施以来,已经对整个行业格局变化带来影响。一方面,依据一系列法规和标准,电动两轮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大细分品类,影响行业竞争格局:(1)原来数量众多的生产企业,若需继续进行生产,必须进行资质条件更为严格的电动摩托车生产一致性能力准入审查;(2)实力较弱的行业内的中小企业由于难以达到准入要求,将被迫退出市场竞争,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上升,行业竞争将逐步集中到行业内的现有大型企业之间;(3)符合新国标、3C强制认证等法规要求已成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上市的必备条件,产品竞争格局正在改变,有利于行业形成良性竞争局面;(4)各地方政府原来出台的老标准产品过渡期管理政策逐步到期,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将面临退市或汰换,行业总体有望进入新国标标准产品置换大量老国标标准产品的窗口期,并且将持续数年。另一方面,已有新的进入者加入本行业竞争,如小牛电动、九号公司、哈啰出行等,新进入者普遍在智能网联电动车系统方面发力,为行业总体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同时竞争形势的更加复杂化也将促使传统品牌电动车企业在工业设计、研发制造、渠道建设、服务体验等领域采取创新举措。总体来看,随着市场进一步集中,具有品牌号召力、创新能力出众、渠道优势突出、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份额将逐渐向这些优势企业集中。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车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电动两轮车。另外,公司还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生产、销售定制电动两轮车和电动特种车,但其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电动两轮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是指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根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5359.1-2019),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其电机的最大连续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其电机的最大连续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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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对部分集团客户采用直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取得公司的产品,并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公司依据制度审慎选择经销商,在充分了解经销商的合法资格、销售经验、资本实力以及服务能力等情况之后,签定合作协议。对于每家经销商,公司授权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销售公司产品。另外,公司通过新日国贸进行海外市场产品销售业务,通过锂享出行进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业务,通过新日动力进行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产品销售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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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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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084.22万元,同比减少15.5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07万元,同比减少88.8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2,222.86万元,较期初减少1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400.24万元,较期初减少3.7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4,767,601.5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年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4,767,601.52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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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1 年各类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14,129,673.10元。

  2、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37,928.4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1,122.6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8、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延期,本次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35,669,749.1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89.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约人民币13,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日总部大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约人民币16,000万元投资建设集研发、办公及营销体验为一体的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请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新日总部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目前公司对新日总部大厦项目的建设规划及工程造价概算,同意对公司新日总部大厦项目追加投资约人民币13,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追加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日总部大厦项目

  3、建设地点:锡东新城商务区先锋路东、东翔路北

  4、主要建设内容:集研发、办公、营销体验于一体,集研发、办公、营销体验于一体,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5、追加投资及资金来源:公司拟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约人民币13,000万元。

  三、追加投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公司筹划建设新日总部大厦项目。项目筹划时间较早,项目投资估算是基于当时的造价标准、人工和物料价格水平而进行测算的。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原材料、人工成本、配套设备等要素价格上涨,导致实际投资总额增加。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部分功能需求,导致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同步增加。

  新日总部大厦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研发及营销体验配套设施和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环境,项目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实施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受国内疫情反复及当地政府对建筑工地防控政策影响,新日大厦施工进度一直未达预期。

  2、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均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讨论,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成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下转B216版)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87 公司简称:新日股份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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